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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11-05-31   来源: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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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省辖市政府、各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中央驻豫企业、省管企业:

  2011年6月是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57号),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现根据《通知》要求,就我省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意义,按照国家七部委《通知》要求,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周密部署,妥善安排,舆论引导,层层发动。要按照国家七部委《通知》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这一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全国性活动。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

  二、掀起安全河南创建宣传高潮。今年是安全河南创建的开局之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的各类活动都要突出安全河南创建主线,紧紧围绕安全河南创建来进行。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推进“三个提高”(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为主要抓手,广泛利用各种媒体载体,组织声势浩大、覆盖城乡的集中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安全河南创建的背景意义和目标任务,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把安全河南创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三、切实做好 “安全生产万里行” 河南省活动组织工作。6月16日至23日,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将在我省开展活动。郑州、洛阳、平顶山三市和省政府安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万里行”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周密安排部署,强化沟通协调,妥善安排采访路线,开展采访参观预演,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要对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先进做法进行再总结、再提炼,充分展现我省安全生产管理的优秀成果。

  四、组织开展“全民安全教育日”活动。6月12日是我省第二个“全民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是“安全创建,从我做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河南创建,在本日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参加的安全知识讲座,各类媒体平台要安排一次以安全河南创建为内容的宣传栏目,继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各机关单位所在地、主要街道、人群聚集场所要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营造浓厚气氛。

  五、广泛开展各项竞赛活动。河南省安委会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知识竞赛活动,获奖名单将在《河南法制报》上进行刊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知识竞赛,并根据自身情况开展多种多样的竞赛活动,借助“安全生产月”开展的活动宣传贯彻《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2020年)》。

  六、立足自身实际,解决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立足自身实际,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安全宣誓、签名、研讨交流、宣讲报告、演讲、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和安全文化到企业、展览展示、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顿等各种方式和手段,有针对性地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着力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升安全管控水平,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营造良好氛围。

  请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省辖市、各省直管试点县(市)、中央驻豫企业、省管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将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7日、7月3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全文参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16号省总工会大厦703房间

  邮    编:450003

  联 系 人: 丛红军  邹 瞻

  电话:0371-65866810(传真)

  电子邮箱:hnajjfgc@163.com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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