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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期可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2009-12-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我们是一家化工企业。我单位1名职工在体检期间被查出患上职业病,现正在医院住院治疗。请问,职工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期间,可享受哪些工伤医疗待遇?

  答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享受的工伤医疗待遇有:

  一是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二是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是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是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或职业病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五是工伤或职业病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符合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贵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上述费用由贵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