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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考试时受伤能否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2009-12-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问: 我是一名今年毕业的学生,从5月份起就来到一家公司实习。实习结束后如果能通过一场技术考试,我就可以被公司聘为正式员工。但不幸的是在机械实习考试中我被轧伤。请问,像我这样实习考试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答复:

  在我国的《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中所称的“劳动者”和“职工”均是指已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职工)。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您在实习考试时尚未被公司正式招用,未签定劳动合同,即未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不能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您的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对于您受伤后的医疗费用等问题,可依据实习时签订的合同进行处理。如有争议,可以按一般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即根据学校、实习单位、加害人、实习学生本人是否存在过错,决定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诉请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