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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危险源识别及风险评价程序

2010-12-30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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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的

  识别、评价全公司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危险源,确定、更新《重大危险源清单》,为公司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对全公司各项管理、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更新。

  3 职责

  3.1   生产副总经理是本过程的分管领导,负责对全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清单》的审批。

  3.2   工程管理部是本过程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全公司危险源的识别、评价、更新,汇总编制全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清单》。

  3.3   各项目部负责与各自生产活动相关的危险源识别(调查)。依据全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清单》编制具体的与各自生产活动相关的《重大危险源清单》。

  3.4   办公室负责公司办公及后勤基地的危险源识别(调查)。依据全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清单》编制相应的《重大危险源清单》。

  4 资源配置

  1)相关的接受过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具有相关专业职称,且经授权的管理、技术人员。

  2)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3)历史上的事故、事件资料,安全检查、审核中发现的情况。

  4)工程承包合同、员工及其他相关方要求。

  5)相关的周边危险源平面图、工程设计资料等。

  5 工作程序

  5.1 工作流程图(见附图)

  5.2 危险源识别

  5.2.1工程管理部统一编制《危险源识别调查表》格式,布置、落实调查计划。

  5.2.2危险源识别重点(不限于):安全管理、脚手架、吊蓝、高处作业、明火、“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易燃易爆物料、生活设施等。

  5.2.3各相关部门应按本程序规定的职责,范围,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方要求等,组织调查、识别各项活动过程的危险源,包括:

  1)七种类型(物理、化学、生物、生理、心理、行为、其他)-- --由于公司的所有活动(包括作业人员、非作业人员、顾客、供方和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设施、技术、成品、劳务活动等)产生诸如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中毒(包括食物中毒)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交通事故等类型危险源给员工、公司、周围居民、地区带来的影响;

  2)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正常情况、设备装拆抢修和恶劣天气条件等可预见的异常情况以及火灾等突发事件所伴随的潜在的重大危险源影响;

  3)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以往遗留的危险源问题,现有的危险源问题,以及计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危险源问题等。

  5.2.4各部门对识别各种危险源的可采用“是非判断法”初步判断危险源的等级,并填写《危险源调查表》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5.3 危险源评价

  5.3.1工程管理部统一编制《危险源评价表》、《重大危险源清单》格式,组织由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组成的评价小组对各单位调查的环境因素和初步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价。

  5.3.2危险源评价方法

  5.3.2.1 是非判断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判断为重大危险源:

  1)违反职业健康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

  2)引起相关方强烈抱怨、投诉的;[qgc21]

  3)紧急状态下造成严重影响的。

  5.3.2.2 打分法:根据危险源的严重程度、发生频率进行乘积评分,当I­1   x  I2   >4.5分时,判断为重大风险,当3≤I­1   x  I2≤4.5分时,判断为需要实施影响的风险,当<3分时,判断为一般风险:

  1、严重程度

  严重程度

  重度

  中度

  轻度

  评价因子I­1

  5

  3

  1

  

  2、发生的可能性

  可能性

  极可能

  可能

  几乎不可能

  评价因子I2

  3

  1.5

  0.5

  5.4 重大危险源确定

  5.4.1工程管理部将评价结果形成全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清单》,清单中应说明危险源存在的过程及其特性。

  5.4.2 工程管理部将全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清单》报送生产副总经理审批(确定)后向全公司公布。

  5.4.3 各相关部门对照全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清单》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的《重大危险源清单》。

  5.5 危险源更新

  5.5.1  遇有下列情况时,相关部门必须及时按5.2、 5.3条款的要求对危险源重新识别、评价:

  1)法律、法规变更或追加时;

  2)相关方有重大抱怨时;

  3)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时;

  4)活动场所变化时或顾客有特殊要求时。

  5.5.2  在对危险源重新识别、评价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应及时将新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按5.4条款的要求确定,确保公司各部门的《重大危险源清单》得以随时更新。

  5.6  各相关部门在进行管理策划(包括项目、基地)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重大危险源清单》确定管理重点,将《重大危险源清单》中所列出的危险源作为必须控制的对象:

  5.6.1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目前现状制定各自的目标和指标;

  5.6.2 策划和确定控制方法:制定管理方案(包括依据《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要求,适时有效地编制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或措施,以确保将危险源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5.7 记录的保管

  危险源识别、评价过程中相关记录由各记录单位分别保管,保管期限为二年,其中各版本的全公司《重大危险源清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保存、期限为五年。

  6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6.1工程管理部对照公司下达的全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清单》,经常抽查各相关部门的《重大危险源清单》,检查其清单的适宜性、是否存在疏漏(特别是活动场所变化的)以及更新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相应的记录。一旦发现不符合,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追踪验证实施结果。

  6.2工程管理部每年对危险源识别、评价、确定、更新的执行情况做出总评价,确定改进的方向;在年度计划中提出对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更新的新要求。

  7 相关、支持性文件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规范》

  《不符合(不合格)控制程序》

  [S2]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8 记录

  危险源识别调查表  危险源评价表  重大危险源清单

  9 附图(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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