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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专业安全生产禁令

2010-12-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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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禁在井场内吸烟,在岗饮酒,酒后上岗,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章拆立及起放井架,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电气焊、起重、司钻、井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严禁未经验收审批擅自决定钻开油气层或进行试油、试气作业,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甩钻具、起重作业,违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严禁违反井控安全操作规程、井控坐岗人员擅离岗位、不按规定拆安防喷器,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严禁使用机械摩擦猫头、转盘崩扣,不安装钳尾绳的B型大钳和不按规定配置及使用防碰天车,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锅炉、高压阀门和含硫化氢油气井等危险设备和设施,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严禁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的电气设备、电动工具,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等,违者予以责任人离岗培训;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严禁违章指挥及其他违章作业,违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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