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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13-02-25   安全管理 > 管理交流 > 正文
行政执法情况汇报市安监局: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市政府两个《实施意见》和《责任规定》的精神,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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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情况汇报

市安监局: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市政府两个《实施意见》和《责任规定》的精神,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定》的要求,坚持把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强化安全监管的主要手段,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努力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了安全和谐的环境。
一、基本情况
我县有非煤矿山企业29家,其中采石6家,采砂5家,采土17家,金属矿1家;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9家,其中采石6家、采砂5家、采土17家、金属矿山1家;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8家,其中铁合金企业3家、电石企业3家、氧气和乙炔气企业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80家,其中加油站10家、销售民爆器材的1家、销售液化气的1家、销售氧气和乙炔气的1家、销售烟花爆竹的60家、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6家、其它1家(九合化工);职业危害拟申报企业60家,已申报36家;有特种设备283个,其中锅炉62台,压力容器64个,起重机械157个。
二、2011年-2012年5月全县安全生产情况 
(一)四项指标    
    2011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41起,同比增加9起,上升28.13%;死亡16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14.29%;致伤45人,同比增加13人,上升40.63%;经济损失128.18万元,同比增加82.16万元,上升178.53%。
1、道路交通。发生事故36起,同比增加7起,上升24.14%;死亡14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16.67%;致伤37人,同比增加5人,上升15.63%;直接经济损失11.09万元,同比增加5.25万元,上升89.90%。   
2、消防火灾。发生事故2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100%;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47.09万元,同比增加46.91万元,上升26061.11%。   
3、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3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50%;死亡2人,同比持平;受伤8人,同比增加8人;经济损失70万元,同比增加30万元,上升75%。
4、农机农电。未发生事故。
5、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2012年1至5月份全县各类事故累计情况
1-5月,全县安全生产四项统计指标一平一升两降。累计发生各类事故15起,同比持平;死亡8人,同比增加3人,上升60%;致伤14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22.22%;经济损失27.37万元,同比减少25.73万元,下降48.46%。
1、道路交通。1至5月发生事故12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7.69%;死亡6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50%;致伤14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7.69%;直接经济损失7.37万元,同比增加4.27万元,上升137.74%。   
2、消防火灾。1至5月发生事故1起,无人员伤亡,无直接经济损失。   
3、工矿商贸企业。1至5月发生事故2起,同比减少持平;死亡2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100%;致伤0人,同比减少5人,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同比减少30万元,下降60%。
4、农机农电。1至5月未发生事故.
5、未发生重大事故。
(二)控制指标  
2011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的控制指标分别是: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17人,全年实际死亡16人,占控制指标的94%,死亡指标总数在控制指标内。其中:工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人以内,实际死亡2人,占控制指标的100%;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控制在15人以内,全年实际死亡14人,占控制指标的93%。  
三、主要工作
(一)强化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一是建立健全机构,皋兰县安监局成立于2001年8月,2002年6月机构改革,编制3人(领导1名、科员1名、工勤人员1名),隶属县经贸委归口管理。2004年1月升格为县政府直属单位,加挂县安委会办公室牌子,为县人民政府授权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直属单位,编制5人(领导1名、科员3名、工勤人员1名)。2008年8月经县编委批准成立皋兰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事业单位,科级建制,编制4名。2010年9月县安监局升格为县政府组成部门。目前,县安监局局机关编制5人,安监执法大队编制4人,干部职工总数达到11人,持证上岗的有10人(其中:局长1人、书记1人、副局长2人、监察大队长1人、主任科员1人、科员4人),执法力量不断增强。二是加强学习。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成册,下发到每一位安监执法人员手中,每年组织县安监局和乡镇安监工作人员参加市县组织的执法培训,提高了安监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同时邀请市安监局、县纪委和县法制办的专业人员就执法程序、处罚依据及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知识对全体人员进行了辅导,使办案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提高,杜绝了执法违法现象。(今年3月9日我们组织全县安监系统工作人员33人,邀请市局张力平局长作专题辅导,提高了安监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严格管理。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制度20余种,明确了领导和业务科室的职责分工,并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制订了安监人员“五要九不准”(一要深入实际,帮助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二要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三要简化办事程序,主动为企业上门服务;四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五要按领导和科室定点联系重点企业。九条纪律是:一是不准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情况下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二是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由监察对象支付费用的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三是不准以任何形式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及其他中介活动;四是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监察对象集资、摊派、拉赞助、推销产品、索要钱物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私利;五是不准到被监察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六是不准滥施行政处罚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七是不准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自处理、留置罚没财产;八是不准徇私枉法,包庇、纵容违法单位和个人或对监察对象故意刁难和打击报复;九是不准在企业入股“分红”或提供有偿技术咨询服务。)的行为准则。定期对执法对象进行回访,了解案件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有效预防了腐败和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认真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对执法文书、执法案卷实施专人管理,并做到及时整理归档。五是配齐装备,抓好基层执法队伍建设。近年来,我局积极争取资金,已配备执法车辆2辆,电脑10台,摄像机1台,打印复印一体机2台。因我县财力困难,尚没有配备防化服和专业检测器材。同时,着力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全县7个乡镇换届以后,都成立了由乡(镇)长任组长,各分管乡(镇)长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已全部重新调整成立了安监站,由分管安全的副乡镇长兼任站长,配备了7名安监站长,22名专兼职安监员,监管力量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六是结合开展的“创先争优”、“行政效能建设年”“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等活动,开展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系列活动,组织安监人员认真学习了《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多种法律法规,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大大提高了全体安监干部的素质,树立了安监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
一是开展了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对29户非煤矿山企业、8户危险化学品企业、2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378处,已整改366处,限期整改12处,整改率为97%。二是开展了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储存等方面的检查。对全县加油站、液化气站、炸药库等重大危险源逐个进行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实行跟踪落实。三是对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进行了检查整治。累计检查工程项目38项,整改事故隐患550条,办理建筑工程安全备案35项,实施阶段安全评价36项。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79家,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331台(件)。四是扎实开展不同时段和节日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在冬季安全检查中,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进行了检查,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8家,查出隐患32条,当场整改28条,限期整改4条,经济处罚2万元。检查烟花爆竹企业1家,查出隐患6条,当场整改5条,限期整改1条。检查烟花爆竹仓库6座,查出隐患12条,当场整改完毕。检查烟花爆竹零售门店60家,查出隐患60条,当场予以整改。五是强化联合执法。会同公安、住建、质监、电力、工商等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指令、瞒报事故、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新、改、扩建企业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进一步规范了经营单位生产行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了新的提高。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了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三)严肃生产事故查处,提高行政执法力度
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一是按照县政府委托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专人对事故展开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找准法律依据,提出行政处罚初步意见,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书。二是召开事故调查组会议听取事故调查报告,对调查组提出的意见进行专题研究,并按时将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县政府。三是调查组按照法律法规程序,下发各类法律文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将伤亡事故处理到位。四是在县政府对事故进行批复之后,调查组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五是按时上报安全生产执法统计报表。由我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2011年发生的锦鑫铁合金有限公司“2.12”烫伤事故和兰鑫钢铁有限公司“3.10”机械事故、以及甘肃腾达炉料冶金有限公司“7.29”灼烫事故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3.10”机械事故举行了听证会,到年底“2.12”烫伤事故、“3.10”机械事故、“7.29”灼烫事故全部结案,并依照法定程序收缴了罚款,加大了经济处罚力度,其中对兰鑫钢铁公司“3.10”事故罚款12万元(企业法人罚款5750元、安管人员罚款5040元),对腾达冶金炉料有限公司“7.27”事故罚款13万元(企业法人罚款5400元、安管人员罚款4800元),对锦鑫铁合金有限公司“2.12”重伤1人事故罚款2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县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
(三)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整改措施
我县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在认真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的基础上,一是通过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坚决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加强现场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管理机构,细化了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指定专人抓落实,切实做到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三是在停产整顿恢复生产之前,通过开展全厂安全生产大检查,查隐患、查制度、查合同、查资质、查责任、查落实。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深化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稳定
一是狠抓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进行不间断的巡查检查,做到发现一处,打击取缔一处,开展大检查2次,春节前后就组织开展了为期10天的大检查行动,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店51家,对22家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及农药的门店进行了责令整改,提出整改意见3条,取缔关闭违法零售网点2户。二是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对非煤矿山非法开采进行了打击整治,通过断电断路等强硬手段,彻底关停关死非法采石窝点,巩固了非煤矿山整顿成果。非煤矿山企业中,29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已完成了“三同时”,正在办理非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对全县危化企业和危化品运输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经营单位15家、经营带储存单位13家、运输单位6家(次),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取缔危险化学品非法加工销售窝点2处。共发现事故隐患32处,发出整改指令书11份,对未按期整改的事故隐患单位,依法进行了经济处罚,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在此项行动中,重点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学校、旅游景点、特种设备、职业健康安全九个方面进行了专项整治。
(五)深入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我县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公安、工信、工商、质监、国土等部门为成员的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了“打非”专项行动的目标、分工、步骤等,重点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等8个方面的共性问题和23个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开展了严厉打击。全县“打非”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43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0份,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单位25 家,关闭取缔证照不全的非煤矿山企业2家、地条钢生产企业1家、非法采砂户30户,经济处罚17万元,并将2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大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整治。通过“四个一律”的强硬措施,有效保证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六)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在全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一是对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货运输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进行了集中、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逐步建立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二是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了重大隐患台帐,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时限,跟踪督办。2011年,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368处,已整改360处,限期整改8处,整改率达98%。三是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求整改责任单位拿出整改方案,并做到整改时限、资金、措施、责任人“四落实”,通过这些措施,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
(七)强化管理,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2010年划归安监系统管理,县委、县政府对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工作。根据省、市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安排,为突出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职业危害申报告知书,并组织人员深入企业,从生产原料、生产工艺、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等方面的信息,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开展调查摸底、发动申报等一系列工作。摸清了有职业危害因素的非煤矿山、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企业60家,做到了底子清、任务明。截止目前,我县已有36家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完成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在此基础上要求职工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建立专门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防治管理制度及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去年以来,集中力量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非煤矿山、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50余家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我们督促企业进行治理和整改,同时严格要求企业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特别是对粉尘危害严重、存在有毒有害生产场所的企业,责令企业负责人通过采取防护措施降低和减轻危害源,同时要求企业对存在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配发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正确佩戴使用。截止目前,共检查企业19家,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9份,整改指令书10份,下达复查意见书8份。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因我县财力困难,一些必须的装备和仪器设备没有配全(防化服、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二是从事安全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安全生产执法落实难,生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难,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到位难的问题任然存在。四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意识严重,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投入不够、管理不够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职工“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导致部分领域事故隐患屡禁不绝。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局将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对接两市、承建新区、拓展空间、跨越发展”总体发展思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措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促进全县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安监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安监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抓好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上岗前,我们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参加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法制培训,参加考试并取得政府法制部门颁发的有效执法证件,具备执法资格;同时,要积极参加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学习;加强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执法程序及其各类文书填写的学习培训。丰富安监执法人员专业知识。结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学习宣传,把《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以执法能力建设为重点,扎实抓好培训教育,为安监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执法打好基础,充分履行好监察、执法的职能。同时,教育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利益观,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把好廉政建设四个关口,即一线执法关、处罚程序关、案件审查关、罚没物品管理关,保证队伍健康发展,维护队伍良好形象。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做到规范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和机制,监督、立案、取证、审查、处罚、结案等执法的各个环节,都要建立起完善的执法程序;建立完善回避制度、处罚决定制度、处罚备案制度、案卷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制度。实行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执法质量考评制;建立规范执法台帐、文书填写标准、执法工作标准等。制定内部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安监执法人员相应的责、权、利,把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进行分解、量化、细化,明确执法范围、权限、标准和责任,并制定配套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对安监执法人员进行定期考评,来规范安监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促进安监执法队伍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责任心。
  三是完善和落实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其他行业执法部门的联系,在执法工作上做到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彼此之间常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研究问题,以提高监管执法水平。针对一些安全问题突出的行业、企业和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联合组织集中的或专项的安全检查执法活动,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保证治理到位,整改到位。    
    四是加大安全执法力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隐患排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重点排查安全管理制度、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隐患的动态情况。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制定预案,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加强监控,严防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打非”专项行动的高压态势,确保“打非”责任落实到政府、部门,将关闭措施落实到现场,惩处手段落实到实际控制人。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坚持建设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切实把好新扩续改项目的安全关口,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建设项目的硬条件,确保每个项目都能成为有安全保障的优质工程。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查找导致事故发生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依法追究企业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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