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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12513--90

2005-09-26   来源:GB12513--90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3009—1976《镶玻璃构件的耐火试验》。

  1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镶玻璃构件的耐火试验装置、试验条件、试件要求、试验程序和耐火极限判定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延缓火焰和热气流穿过的非承重垂直的玻璃构件的耐火试验,如玻璃门、窗、玻璃隔断和玻璃块材墙体等。

  2引用标准

  GB7633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

  GB5824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

  3试验装置

  3.1耐火试验炉

  耐火试验炉应满足试件的最小尺寸、升温条件、压力条件以及便于试件安装测试与观察试验的要求。

  3.2炉内温度测试仪器

  炉内温度测量采用丝径0.75~1.00mm的热电偶。其热端应伸出瓷管25mm,距试件的最近表面为100mm。测点应避开火焰的直接冲击。热电偶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累计使用20h后,应用热电偶校验仪校验。热电偶产生的热电势,经温度变送器或直接送至记录仪(或计算机),应能随时准确地显示标准温度、单点温度、平均温度及偏差温度。

  3.3试件背火面温度测量仪器

  试件背火面温度测量应采用丝径为0.5mm的热电偶,其受热端应与直径为12mm、厚度为0.2mm的圆形铜片的圆心焊接,铜片用长、宽均为30mm、厚度为2.0+0.5mm的石棉衬垫或类似材料覆盖。该材料的比重是900±100kg/m3,导热系数是0.117~0.143W/(m•℃)。石棉衬垫或类似材料可用耐热胶粘到试件表面上,但铜片与试件表面之间不得有任何残留胶浆。

  为了检查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全部热点的温升,可用一个装有把手的移动热电偶。

  热电偶产生的热电势,可经温度变送器或直接送到记录仪(或计算机),应能随时准确地显示平均温度、单点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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