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用户

关于召开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现场会的通知[2014]

2014-09-28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现场会的通知厅函〔2014〕2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有关司局、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现场会的通知

厅函〔2014〕2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有关司局、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文化建设工作部署和会议安排,经研究,定于2014年10月中旬在陕西省榆林市召开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全面总结近年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交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先进经验,研讨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并现场观摩陕煤集团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10月10日至11日,会期1天半。9日报到。

  (二)地点:榆林人民大厦(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明珠大道;前台电话:0912-8173999;联系人及电话:夏彬,15691239985)。

  三、参会人员

  (一)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分管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省级煤矿安监局合署办公的,只需1个单位参加)。

  (二)总局有关司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三)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辽河油田金马油田开发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人。

  邀请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安全生产报社等新闻单位记者到会采访。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9月29日前将参会代表回执(见附件)传真至总局宣教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胡兰雨、胡春梓,010-64463534、64464590〈带传真〉,电子邮箱xjw@chinasafety.gov.cn)。

  (二)会议不设接站。

  (三)请各单位严格控制参会人数,不得超员。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9月26日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