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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2014]

2014-09-28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厅函〔2014〕2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定于2014年9月28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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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厅函〔2014〕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定于2014年9月28日(星期日)上午10时,召开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通报湖南省醴陵市浦口南阳出口鞭炮烟花厂“9•22”重大爆炸事故情况,贯彻落实杨栋梁局长在烟花爆竹重点县县委书记集体谈心对话活动时的讲话精神,对今年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再部署。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A511会议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政法司、规划司、统计司、监管三司、人事司(宣教办)有关负责人,应急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中国烟花爆竹协会负责人。

  (二)分会场。

  1.省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处室人员。

  2.开通视频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有烟花爆竹生产的市(地)安全监管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有烟花爆竹生产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领导及安全监管局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通知辖区内各市(地)、县级安全监管局按时参会。

  (二)未开通视频的市(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会地点由相关省级安全监管局确定。

  (三)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通知各省级    安全监管局按照要求开机调试。

  (四)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统计本省(区、市)参会人员情况,填写参会人员统计表(见附件),于9月27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联系人及电话:肖斌,010-64463354〈传真〉)。

  (五)请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参会人员统计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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