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安全生产是一个法律概念,安全生产不仅深刻影响着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还直接关系到生命的存亡。但政府不是万能的,面对无良矿主的野蛮违法,面对小矿游击队式的私自开采,面对矿工们的无知无权……,政府的监管力量何其薄弱,可以利用的管理工具何其有限。如果政府官员该做的都做了,能做的也都做了,矿难仍然发生,那一定是政府控制能力范围之外的因素在起作用。诸如矿工工会的成立、社会保障体制的建立健全等。这些因素的缺失,往往使政府筋疲力尽之后仍然处于尴尬境地,凭什么我监管到位了,你野蛮生产出事故却要摘我的乌纱?凭什么你挣黑心钱我下岗?你出人命我买单?所以欲摆脱政策管理困境,政府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在管理机制层面寻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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