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应急信息系统的建设模式

2008-01-31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应急信息系统的内涵

  当社会发生犯罪、火灾、医疗急救、煤水电抢修、地震等各种应急事件时,需要政府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相关部门协同工作。如何高效利用有限的资源,提高政府对应急事件快速反应和抗风险的能力,并为市民提供更快捷的紧急救助服务,日益成为加强城市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

  应急联动系统(iEMS:Integrated Emergency Manage System)就是综合各种城市应急服务资源,采用统一的号码,用于公众报告紧急事件和紧急求助,统一接警,统一指挥,联合行动,为市民提供相应的紧急救援服务,为城市的公共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的系统。iEMS大大加强了不同警种与联动单位之间的配合与协调,从而对特殊、突发、应急和重要事件做出有序、快速而高效的反应。

  “应急联动”源于南宁系统,笔者认为这一叫法并不很严谨,更倾向于称为“城市综合应急系统”,或遵循国务院《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下文简称《指南》)的思想,称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

  一个完整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系统称为应急管理系统EMS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即进行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恢复/评估/分析五个过程的系统;当突发事件发生后进行处置指挥的系统称为应急指挥系统ERS(Emergency Response System),有报警、接警、处警(调度)和指挥、现场处置、处置结束等环节。其中,处警(调度)à处置à反馈à处警(调度)是一个反复过程,直到事态被克服、制止或消灭,达到正常、均衡和平稳的状态。应急指挥系统ERS完成应急管理系统EMS的第四个过程。

  iEMS(应急信息系统)可以极大地提供不同警种与联动单位之间的实时信息共享,从而使各应急救援单位按照对应的预案相互配合,协同反应,达到各司其职,互相协助,从而对特殊意外、突发、危害严重和重要事件做出有序、快速、相应和高效的反应。

  iEMS的建设包括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技术系统两部分:

  应急管理体系,即“一案三制”,定义了应急的组织机构、突发事件处置的业务流程、相应的专业技能,应急手段和专业人员的岗位责任等,应急管理体系是iEMS的核心、基础;

  应急技术系统,人们根据应急管理体系可以很好地、及时地应对突发事件,为更迅速地发现和处置危机,人们借助现代通讯技术和IT信息技术来构建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并使之服务于应急管理体系。

  通常将应急技术系统称为“应急联动系统”。

  国内建设的模式分析

  综合应急系统在国内虽然是新生事物,但已经出现了不少流派,专家和学者也在不停地探讨着哪种模式更适合“具有中国特色”的要求,但在业界基本上达成了一个共识,即四大基本应急模式(建设模式是应急管理体系的通俗叫法):

  一、“分布接警、分布处警、大警协同”模式

  “分布接警、分布处警、大警协同”模式是指突发公共事件的受理仍由原二级指挥中心受理;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即由原有各委办局二级指挥调度中心指挥处置,而重大/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需要跨警种协调时,由政府建立市指挥中心,或由政府授权给某二级指挥中心(通常为110指挥中心),进行跨警种协调或指挥决策。如果公安局已实现“三台合一”,则只作为一个统一的中心出现。

  上海iEMS采用该模式,政府授权公安局进行重大/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指挥。公安局设有接警中心受理“110”、“119”报警、指挥中心进行重大/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指挥。

  贵阳iEMS也采用该模式,但与上海模式不一样,由政府建立指挥中心进行重大/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

  二、“统一接警、分布处警”模式

  “统一接警、分布处警”模式是政府成立统一的接警中心或授权某二级中心,负责统一受理突发公共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将接警记录分配给一个或多个二级指挥中心进行分配处置。

  三、“统一接警、分布处警、大警协同、资源共享”模式

  “统一接警、分布处警、大警协同、资源共享”模式是政府成立统一的接警中心或授权某二级中心,负责统一受理突发公共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将接警记录分配给一个或多个二级中心指挥决策。重大/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需要跨警种协调时,由政府建立市指挥中心,或由政府授权给某二级指挥中心(通常为110指挥中心),进行跨警种协调或指挥决策。

  成都iEMS采用该模式,政府授权公安局负责统一受理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重大/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指挥。公安局设有统一接警席,受理“110”、“119”、“120”、“122”报警,综合调度席进行重大/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指挥。

  四、“统一接警、统一处警”模式

  “统一接警、统一处警”模式是政府建立统一的市指挥中心,或授权某二级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受理突发公共事件,并进行统一处置、指挥、决策。

  南宁iEMS即采用该模式,建有市应急联动中心,进行公安、交警、消防、急救、防洪、护林防火、人民防空、公共事业(包括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城管投诉、水电及电路抢修、工程抢险、燃气管道抢修)等的统一指挥调度平台,实现市民的所有报警、急救、求助、投诉,只需拨打统一的特服电话号码就能得到政府相应部门的救助。同时系统通过先进的计算机通信技术自动快速获取报警、急救、求助、投诉人的详细地址,并显示出救助事件地点附近的公安、交警、消防、急救等部门警力和救助资源的分布,信息网络根据事件类型自动提供相应的事件背景信息和最优的解决方案,由指挥员利用这些信息快速的跨部门、跨警区、跨警种下达命令,完善的无线覆盖网,使各联动单位能及时的收到指令,赶赴现场处理各种事件。这种全新的指挥调度模式使得离散的资源得以互联和共享,能实施迅速高效的各部门联合行动,最大程度地减少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的损失。

  iEMS建设模式与技术系统

  中国有大中城市200-300个,每个城市建设iEMS的投资均在千万元以上,甚至数千万元,iEMS潜在市场巨大,国内有许多厂商对这一市场虎视眈眈。

  根据笔者的分析,这些厂商原来有的从事通讯行业,如Alcatel、Motorola中国;有的从事电子政务,如鼎天;有的从事Call Center,如北京中电同业;有的从事GIS,如方正数码;有的从事单警种指挥系统或三台合一建设,如迪爱斯、Siemens;有的从事系统集成,如易泰达、IBM中国;有的从事数据库,如ORACLE中国。所以,这些厂商的iEMS建设方案或多或少都带有原有行业的痕迹,这是难免的,但笔者认为这也是各自iEMS方案的特色和优势所在。

  建设模式是由用户(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选取的,集成厂商无法选择哪一种模式。集成厂商能做的是让应用软件经过简单配置后,能适合不同模式。集成厂商需要提供的是“应急技术系统”的设计规划和研发,但“应急技术系统”的设计必须基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模式),并完成“应急管理体系”所规定的职能和业务流程。要实现前面提到的“统一接警号码”,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就算是统一接警号码,也需要考虑兼容现有“报警号码”,并延续多年。

  iEMS是一类特殊的电子政务,与通常的电子政务有显著的区别,电子政务处理的是常规事件,有着固定的处理流程,iEMS处理的是“突发事件”,流程需要根据事件的进展进行调整。再者,电子政务要求的时间通常是以天、周、月计,而iEMS处置时通常以“秒”、“分”计。

  iEMS也不只是一个呼叫中心(Call Center),Call Center以客户为中心,而iEMS是以事件为中心,并以事件贯穿全过程。再者,Call Center要求的时间通常是以天、周、月计,而iEMS指挥时通常以“秒”、“分”计。Call Center一般受理量比较大,座席比较多,通常以数十上百计,iEMS一般受理量相对较少,接警座席一般只有十几、几十个多,指挥席一般只有几个。iEMS的接警中心更象一个Call Center,而处置、指挥中心与之不同。

  GIS是iEMS的必有基础平台,但GIS不是iEMS的全部。

  单警种指挥调度系统重视的是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处置,而iEMS的重心是协调、联动。

  《指南》与应急模式

  笔者认为《指南》的颁布是国内iEMS建设模式的分水岭。

  在此之前,一般都是政府授权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进行重大、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处置、协调,完成《指南》中市指挥中心的职能。如上海iEMS、成都iEMS。这些iEMS通常偏重应急指挥、处置,属于应急指挥系统。

  按《指南》的思想,一般地,市政府将建立市指挥中心,进行重大、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决策,而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二级中心指挥、处置。通常110 119 122 120四个指挥中心受理了大多数突发公共事件,而110通常受理半数以上的事件,由于110指挥中心(特别是三台合一后的指挥中心)的重要作用,在iEMS建设需要突出110指挥中心的改造。天津iEMS建设完全遵循《指南》的思想进行建设,同时突出110指挥中心的作用。这些iEMS在重视应急指挥、处置的同时,也重视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准备和善后处置,属于应急管理系统。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