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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浅析

2008-06-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本文介绍和浅析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思路,也为以过程方法进行审核提供一个审核线路和途径。

  一、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和评价

  首先,组织应建立和保持识别获取和更新适用的法规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程序,并将适用的法规和要求运用到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所有活动中,包括方针制定,体系策划、运行,绩效监测和内部审核,管理评审,都应以适用的法规和要求为纲。

  二、危险源辨识

  做好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的基础。

  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标准中,危险源辨识的定义是:“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识别危险源是一个过程:一是识别危险源的存在,二是确定危险源特性。

  什么是危险源,危险源的定义是:“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也就是说,危险源有两种:“根源危险源”和“状态危险源”

  一般来说,一起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根源危险源是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状态危险源是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识别危险源存在,首要任务是识别根源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识别状态危险源。

  根源危险源是能源或能量载体、危险物质是客观存在的能量、物质,是实物环境,根源危险源的辨识就要从“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的活动,工作场所的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识别。

  根源危险源的辨识,还应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国家标准辨识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是: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显然重大危险源是根源危险源。该标准给出了爆炸性物质、易燃物质、活性化学物质、有毒物质的名称及临界量。

  状态危险源包括了人、物和环境三方面,是人的失误、物的故障及其产生的环境因素。

  人的失误可能直接破坏对根源危险源的控制,造成能量意外释放;物的故障,如设备故障、防护失效不能实现预定功能,直接使约束、限制能量的措施失效,造成能量意外释放;环境因素主要指运行的环境,如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等,造成人的失误、物的故障,进而造成能量意外释放。

  状态危险源一般是在识别根源危险源的基础上进行识别,结合确定危险源特性进行。危险源特性是导致事故可能的原因,也就是根源危险源通过什么样的方式、途径,造成什么人、什么样的伤害。但是特别应该注意的是,这样确定的特性仅仅是描述导致人员受到伤害事故可能的原因,并不是该组织已经存在这样的状态。将这些危险源特性作为“参照提纲”,从中识别出状态危险源。

  再一个就是危险源的表述,有些组织的危险源表述为: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触电,这种表述没有反映出危险源的源,仅是事故类别,用事故类别来表述危险源显然是不确切的,而且又合并了同类项,没有考虑不同场所、位置、设备、活动。

  危险源表述示例:

   根源危险源  状态危险源
 示例1  机床上的旋转体   ①旋转体的紧固件失效,(旋转体飞出击伤人)②带手套操作车床,女工长发未防护,(旋转体卷入人体造成伤害)。
 示例2 带电导体,特性:导体祼露  ①导线破损导体祼露(触电伤人)②祼露电线短路(引起火灾) 
 示例3  离地高于2m的人员或物体的势能   ①高处作业人员的防护失效如:安全带破损、防护栏损坏或无防护如:未带安全带、无护栏(引起的人员高空坠落)②高空吊装的物品因捆扎不牢或钢丝绳断裂造(成物体从高空坠落伤人)

  以上表述还反映出一个根源危险源,会伴随一个或多个状态危险源。

  三、危险源控制措施和现状调查

  危险源特性识别和确定后,按特性为线索调查组织现有的控制措施(规程、制度、防护设施)和实施的情况、效果。现状调查还可结合必要的数据测量,来定量调查效果,如工作岗位的噪声、车间空气(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温度等。还可结合过去发生的事件、事故、违章的概率,隐患的多少来调查效果。

  四、风险评价

  风险定义为:“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风险评价就是“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标准要求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分级,识别风险与运行经验和采取的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确保及时有效的实施。在建立目标时考虑风险评价的结果。

  从辨识出的根源危险源和状态危险源中,根据现有控制措施和现状,来评价风险程度。先依据适用的法规和其他要求判断是否是不可允许的风险。然后对未被判断为不可允许风险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分级,来确定组织的风险程度。现在绝大多数组织采用LEC法评价。但值得注意的是LEC法并不是万能的,不一定适合于所有行业,而且分级的分值,分级的级数可以改变,自行确定分级档次即风险级别,尤其是界限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组织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对于不可允许的风险和LEC法中最高等级的风险,应停止工作立即整改,整改后再次作风险评估,在风险降低到可允许水平,才能继续工作。

  现在不少组织的风险评价出现两种极端的不正常现象:一是评价时没有调查组织现有的控制措施和现状,仅是根据危险源的特性即导致事故可能的原因,评价(如有章不循、如无驾驶证,如无防护),得出的风险极高,如LEC法的D值高达1000多分的风险多至30多项。这种评价结果显然是不符合组织的实际风险程度,如果该组织的风险程度果真如此之高,早就该停产整顿了,怎么还能生产。

  另一是风险评价延用EMS中重要环境因素概念,在危险源中评价出“重大危险源”,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控制。除重大危险源以外的危险源就不要控制,这是概念混淆。重大危险源是根源危险源,是根据GB18218《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识别确定的,而且国家有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的专门规定。况且某一重大危险源根据现有控制措施和控制现状,如果现行状态较好,也没有违反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问题,其风险评价结果可能处在可允许风险水平。

  一个组织的风险分级评价结果,反映出该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和风险程度。

  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对所有辨识的危险源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评估风险的可容许性,确定风险等级,确定需要制定目标,管理方案加以控制的危险源,根据风险分级的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控制。

  五、危险源辨识的更新

  标准要求建立和保持程序,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组织的经营、生产、管理都在不断发展和变化,因此危险源也会随之变化。

  外部变化:法律法规的变化,社会、相关方对组织要求的变化,危险源就会变化。

  内部变化:组织的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变化,包括工艺变化,组织的人员变化,组织的设施设备的变化,都会引起危险源的变化。

  所以组织应定期对危险源更新辨识。尤其是那些具有临时场所的组织,更应随时辨识。如建筑企业,不同的承建项目的内容会有不同,施工的过程、设备都会不同,而且临时设施都是新搭建,施工场所的临时用电都是新架设,因此这些组织不能用一份统一的危险源清单,而应在承接一个新项目时,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先辨识危险源,根据以往的控制措施,再评价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该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应急准备和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全面考虑。

  六、风险评价的更新

  危险源的更新后,显然要对危险源的风险分级重新评价,退一步说即使危险源没有变化,也需要定期对危险源的风险重新评价。这是因为:

  1、随着管理方案的实施,确保了目标的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绩效会提高,风险必然消除或降低,因此每一项管理方案的实施完成后,就应该重新评价风险。

  2、随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危险源控制措施实施得到加强,规定的条件得到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绩效会提高,某些风险也会随之降低,因此应定期重新评价风险。如果用LEC法评价,其中的L值、E值都会降低,从而使D值减小,风险等级会降低。

  3、随着绩效监测的正常开展,定性、定量的数据的增加,适用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评价和被动的事故、疾病、事件的监测,都会影响到风险等级和风险程度,因此更需要定期重新风险评价。一个组织的风险程度,直接反映了职业健康安全的绩效,如果多年风险大小没有变化,风险没有消除和降低,如何能说该组织的绩效有提高呢?

  综上所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策划的思路为:法律法规→危险源辩识→风险确定→风险控制→目标→管理方案→危险源更新→风险更新→…… 策划中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是基础,运行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的策划和再策划是持续改进和绩效提高的关键。本文旨在提出基础策划的策划思路和策划阶段,也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按过程方法审核提供一个审核思路和审核关注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