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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检查复查工作总结

2024-01-12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州安监局: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卫生、人社、工会四部门组成两个综合检查组于8月17日至21日有重点地对全县涉及粉尘与高毒物品进行检查,并于9月22日—9月27日进行了复查,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的方式,检查了13个涉尘涉毒企业,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安监局、卫生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县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下发后,安监、卫生、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把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到涉尘、涉毒生产经营单位。指导尘毒危害企业抓好危害治理前两个阶段工作。13家企业进行了自查自改,457人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1610人签订了劳动合同,1485人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1610人参加了职业健康体检,13家企业建立了健康监护档案,完成职业危害申报1家。县安全监管局对已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危害控评的企业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做到一企一档。对县内涉危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存在职业危害企业1家,,接害人数85人。检查相关企业36家,指导帮助企业整改存在的问题。在专项行动中县安全监管局和卫生局分别向企业发放了《致职业危害企业的一封信》、《职业健康监护明白纸》。职业健康体检率60%以上,统一制定矿山开采加工涉尘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在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全县有13家粉尘和涉毒企业进行了自查自改,查出问题16项,限期整改16项。经复查,涉尘企业全部按期完成了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不平衡,尚有死角。有的企业自查工作不够深入,抓得不紧,一些民营小企业没有真正开展治理行动。
        二是有的涉尘涉毒企业职业健康工作主体责任尚未落实到位。未能有效地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防尘防毒设施设备配备不到位;职工的健康体检率较低,未能规范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劳动合同签订不够规范,对有关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未能写明告知职工;为劳动者提供的个人防护用品有的不符合要求,有的发放不到位;作业现场缺少职业危害警示标志标识;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尚未开展;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力度不够。
        三是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进度缓慢。
        四是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缺乏,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尚未形成。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入推进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职业安全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分析自查自改阶段存在的问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继续推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主体责任。按照治理的14项内容要求,指导和帮助企业抓好落实。
        (三)继续加大力度,抓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对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督促指导涉及职业危害的企业依法如实做好申报工作。
        (四)按照国家、省、市职业病防治规划的要求,推进全市新建、改建、扩建涉及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开展,把好源头准入关。
        (五)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等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建设,为职业安全健康和职业病防治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服务。
        (六)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职业危害事故。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台帐和档案。
        (七)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企业和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意识。广泛深入地宣传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国家、省、州对职业安全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营造关注、支持与自觉抓好职业安全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