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的义务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参统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不包括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和实习人员。
个人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存档的职工,必须由职工本人所在单位负责办理工伤保险手续,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费基数及费率核定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及费率,无论是新参统还是每年缴费核定工作,都需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核定。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缴费人数核定后人员有减少,用人单位应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上报统计局的月报表、工资手册及工资发放表、养老保险缴费手续等材料,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还应将《工伤证》收回办理减人手续,提供不出上述材料或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不实的,则缴费人数不能减少。
工伤保险基金以企业报送的统计年报的工资总额为计提基数(计提到元)。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为计提工伤保险基金的基数;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00%为计提工伤保险基金的基数。
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外,由社保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缴费费率
行业差别费率系根据各行业的伤亡事故风险和职业危害程度的类别划分,现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见附表。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缴费费率进行浮动的方案,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伤保险费支出、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制定全市费率浮动方案。经办机构按照费率浮动方案,确定各用人单位费率浮动档次。
企业集团中的事业单位,按社会服务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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