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被注销,工伤赔偿谁负责?
张某所在的工厂是一外向型加工企业,因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工厂严重亏损,无法继续经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公司可以宣告破产。公司解散后,法院让厂方负责三十万元的赔偿判决也下来了。这个判决找谁去执行?张的亲属有些担心。后来他们在律师的指引下以《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向清算小组提出债权申请,三十多万元的工伤补偿费,通过法院做工作终于得到了执行。三十万元的补偿款终于到达张某家属手中,张的医疗费和家属的今后生活总算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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