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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2010-05-0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刘先生:他受雇于某老板修筑围堤,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修建过程中,刘先生受伤,导致双脚残疾。他问,这是否属于工伤,能否向老板主张赔偿?

  答:他与雇主之间属于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因此,不适用工伤的相关法律规定,但是,依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他可以向雇主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