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一般而言,意外事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时间和地点相关;而职业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环境、接触有害有毒物质的标量和时间有关。以下几种情形都属于工伤中的伤害或职业病: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患职业病的;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还将以下几种情形视同为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劳动者受到伤害不能是由于劳动者故意造成,如果是由于劳动者自己故意造成伤害,不属于工伤,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其损害的后果由劳动者本人自行负责。具体来说,以下情形都不能认定为工伤:
■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 醉酒导致伤亡的;
■ 自残或者自杀的;
■ 其他故意导致自己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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