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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工伤厂方不管怎么办?

2009-12-3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赖女士:我弟弟今年9月在浏阳市一砖厂工作时,被铁板砸断脚拇指,现在厂方不负任何责任,请帮忙讨一个说法。

  律师回复:厂方的做法有悖法律规定,伤者与砖厂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劳动关系,其在工作过程中被铁板砸断脚拇指显然属于工伤,作为用人单位的砖厂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伤者作出工伤认定,以及为伤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协助伤者申请办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相关工伤保险的话,则还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以上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以及相关费用的赔付,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的,伤者本人可以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待相应的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做出来后,劳动者还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请求,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给付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