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父亲在一工程公司承包了一个木工工程,一工人在未经我父亲同意的情况下,介绍了一名近60岁的工人。来时我父亲不满意,但未当面说明,此人后来在工地工作。不料几天后他不慎从二楼跌下,导致枕骨骨折,他要求我父亲赔偿医药费。请问责任如何界定?我父亲有义务支付医药费吗?
答:你父亲需要作出一定的赔偿。虽然你父亲对其个人情况不满意,但并未声明不答应其来工地干活,且他来工地干活,你父亲也没有阻止。这证明你父亲已经默许雇佣他来工地工作,那么作为雇主,当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就应该承担责任。从本案来看,伤者的情况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你父亲应该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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