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 | 会员中心

工作时间中暑视同工伤

2009-08-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王云桂在直立汽配有限公司热处理车间工作,由于工作属于高温操作,加上连日高温,近日,王云桂感觉全身乏力、胸闷心悸,请假回家休息一天后,到第二天还是没有好转。后来在士林卫生院诊断为中暑。在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后得到了认定,最后,王云桂因为此次中暑发生的医药费全部得到了报销。

  据了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患职业病经疾控中心环境检测,并由有资质的医院出具证明。为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本着人性化操作的原则,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发生的中暑,经调查认定后也将视同工伤。因中暑发生的工伤经确认为轻微工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