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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致残护理费应否由单位承担?

2009-07-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李红友:

    我因工伤致残,单位帮助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由工伤保险经办单位支付。但我因伤残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请人护理。请问,工伤致残护理费应否由单位承担?

    律师: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后,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及福利等由单位承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因此,你因伤残如经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单位还应承担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