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先生:我在加班的下班途中遇机动车事故受伤,是否属于工伤事故?
律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范先生因事故受伤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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