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湖南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今年6月份在一次带团外出中发生了事故。事情的经过是:我们在去凤凰景点的路上,由于路途不平坦,旅游大巴司机开车的速度很快,在行驶到一个拐弯处时撞到一棵树上,导致我头部和腰部受伤。由于当地医疗条件简陋,没有外伤就没有继续检查。回家后头部很痛,去大医院检查医生说头部没有问题。两个月后腰疼的厉害,医生说是由于受伤引起的。因为我除了那次去景点受过伤之外就没有受过别的伤,于是我找到公司领导,说明事由,可他却推脱不肯解决。请问:我该怎么办?
杨洋
杨洋先生:
你的事情,应当严格按照劳动部的《工伤认定办法》及国务院的《 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向所在单位的区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只有一年的时效。等你做了工伤认定后再和单位提出工伤赔偿的问题。
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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