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爸爸在一家服装厂上班,两个月前在工作时,机器把右手的食指切掉了一节。当时因为骨头全部碎掉了,所以手指没有接上。现在残缺的手给生活带来很多的不便。从出事到现在,服装厂里只给我爸爸几百块钱的医疗费。我现在想通过法律途径向厂方索赔工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请问我该怎么办?我爸爸的伤应该属于工伤吧?
张耀文
张耀文先生:
你爸爸的情况属于工伤,可要求享受工伤待遇。治疗工伤期间,单位应全额发放工资并支付治疗费用。你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做鉴定,根据工伤等级来获取相应的待遇。
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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