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负责组织对工伤职工进行伤残程度鉴定的专门机构,在我国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条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表组成。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为管理工伤保险的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有关工伤保险的政策,具体负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的组织管理等活动;人事行政部门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因为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由人事部门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因为其主管医药卫生事业,而劳动能力鉴定由具备资格的医疗卫生专家或者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诊断;工会组织作为工人利益的代表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代表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主要是代表雇主方的利益;经办机构代表作为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方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有利于基金的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