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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外出遇车祸认定工伤有标准

2008-10-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九江一读者问:唐某是某公司司机,经公司领导安排驾车到另一公司进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与一卡车相撞,造成唐某头骨骨折。

  该事故经公安交通部门责任认定,对方车主负事故主要责任,唐某负次要责任。唐某问自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司机因公外出造成交通事故,未构成交通肇事罪,也不属于自杀、酗酒、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应认定为工伤。所以唐某受公司领导安排外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受伤,又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排除情况,所以应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