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新疆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三个一”创建活动,在每个地州市创建一个“安全生产监管示范县区”,在每个县市区创建一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在每个乡镇(街道)创建一个“安全村(社区)”。
2007年,新疆伊犁州开展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和田地区开展创建“安全生产示范村”活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伊犁州直各乡镇大多成立了安监站,和田地区各乡镇都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安全生产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的安全防范体系初步建成,有效减少了伤害和损失,为伊犁州、和田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新疆自治区决定总结推广伊犁州“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和田地区“安全生产示范村”创建经验,在全区开展“三个一”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