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2008年,新疆将积极推进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标准,围绕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安全环境和安全能力控制,构建安全诚信机制。
二是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记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法制意识。
三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场所以及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予以通报和曝光,督促整改。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诚信评价试点工作,将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和行为,纳入诚信企业、先进模范等涉及企业的评优选先必备条件。
五是推行安全生产承诺管理,凡有对外服务窗口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向政府、向社会做出安全生产承诺,并选择部分单位代表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会场公开进行安全生产承诺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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