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临近,济宁市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集中开展各类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祥和、欢乐的节日。
一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济宁市安监、消防、公安、交通等部门坚持从源头抓起,认真整改排查每一个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和期限,做到整改不留死角。截至目前,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全市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026家,查出隐患2698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责令企业进行了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深入开60天安全生产整治大检查。"8.17"华源溃坝淹井事故、"8.19"铝水外溢事故发生后,济宁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和政府部门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60天安全集中整治大检查。此次检查按照"六个不放过"的原则,深入一线开展"拉网式"检查,切实排查事故隐患,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20家,查出隐患883条。
三是加强中小企业隐患排查"补课"工作。针对中小企业的安全责任落实和监管相对薄弱的情况,全市组织没有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第一阶段"自查自改"的企业全部进行"补课"。要求各级政府要组织辖区内的所有企业特别是数量众多的规模以下中小企业,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是明确督查重点,加大督导力度。近期,济宁市组织安监、航运、公安、教育等部门,对12个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此次督查采取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责成地方政府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限期解决;逾期不整改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隐患整改为止;对于整改无望的,予以关闭。(邹建锋 孔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