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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政府挂牌督办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007-09-17   来源: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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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在新闻媒体《云南日报》上公布了列入省政府挂牌督办的重点行业和领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企业名单81个,其中煤矿企业13个。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要求,云南省人民政府在全省煤矿、非煤矿山和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了"百组督查"活动,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此次列入省政府挂牌督办的13个煤矿有6个省属国有煤矿,7个乡镇煤矿。其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涉及露天煤矿的滑坡治理;井工煤矿的瓦斯监测监控、瓦斯抽放、通风混乱、通风机安装不符合规定、通风设施不完善、串联通风等"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有小煤窑越界开采,并造成积水威胁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等水害隐患以及冒顶等重大安全隐患。省政府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负责、企业落实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督办单位和责任人。对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限期完成隐患整改工作。云南省政府对13个煤矿企业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明确了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督办单位、督办责任人。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其各监察分局,将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13个煤矿企业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跟踪督查和监察,督促煤矿企业在限期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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