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对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机制,设立"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每年拨款2000万元。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省政府对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方面的投入,具体包括: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项目支出,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的整治、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项目支出补助,重点安全生产科研开发与推广应用项目补助,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奖励等支出,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及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补助,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扶持项目。
省财政厅、省安委会办公室共同审核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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