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服务点是企业面向群众的“窗口”,巡查需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向三类突出问题亮剑:一是服务态度恶劣,对客户咨询推诿扯皮、言语生硬、故意刁难等“冷硬横推”行为,通过调取监控、回访客户等方式固定证据;二是办事效率低下,对资料齐全的业务拖延办理、重复要求客户提交材料,或违规增设审批环节等“庸政懒政”现象;三是政策执行偏差,如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收费标准不公示、擅自增加服务项目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问责机制需突出“快查快办”:首次发现服务态度问题的,对当事人进行待岗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返岗;累计两次出现同类问题的,调离服务岗位;因效率低下或政策执行偏差导致客户投诉升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扣除当月全额绩效,同时追究站点负责人管理责任;若存在隐瞒投诉、打压客户反馈等庇护行为,直接免去站点负责人职务,并在全公司通报批评,以“零容忍”守护服务窗口的公信力。
监督的终极意义,在于实现当前工作与今后发展的完美融合。巡查不仅要“查处问题”,更要“防范未然”,通过对现有问题的深度剖析,找准制度漏洞、流程短板,推动基层单位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引导干部职工坚守纪律红线、不越规矩底线。同时,要以“监督到底”的韧劲,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行为严肃问责,让“庇护者”无处遁形、自食其果。
构建和谐有序的营销环境,离不开常态化、严要求的巡查监督。唯有以“敢亮剑”的勇气发现问题,以“必追责”的决心压实责任,以“善跟踪”的韧劲推动整改,才能让基层工作更规范、干部作风更务实,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监督屏障,让每一份责任都落到实处,每一次监督都见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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