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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0-12-0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总则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南宁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南宁威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及各控股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所管辖的区域(含出租房、地、仓库等)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包括:

  1、火灾事故;

  2、交通安全事故;

  3、非煤矿山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事故;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7、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8、公共娱乐场所及其他安全事故。

  三、主要危险场所和部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各控股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及消防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

  各控股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对所管辖区域重点和危险部位的安全监控,狠抓事故隐患的整治,把重大事故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和本行业事故隐患档案,督促或实施对事故隐患的整改。

  四、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一)公司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胡志崇   董事长      13607715533

  常务副组长:黎 军   总经理     13977135555

  副  组  长:马超毅  党委副书记   13878160368

  陈 岗   副总经理     13788688666

  杨 燮  副总经理   13597113337 

  何 滔  副总经理     13307717578

  符春平   副总经理        13607816198

  许  坚   副总经理      13707881922

  蔡海潮  总工程师   13977185533

  成      员:各控股公司、下属企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管理部。

  办公室主任:陈  岗(兼)

  副 主  任:张德芳13807879256  2189225

  成    员:胡自强13607868978   庞兴华13217809900

  王 冰 13878819626  李日廷13977115388

  梁柏林 13978837768  黄海生13367713132

  雷金海 13768635073  陈玉芳13087978499

  (二)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决定启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按照《预案》程序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4)负责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配合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

  (3)配合上级部门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可用场地;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配合上级部门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6)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三)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抢险救护、物资供应、善后处理、工程施工和危房处置五个组,其主要职责是:

  1、警戒保卫组: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人员及车辆的进出,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必要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具体实施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组 长:李祯祯  2189233  13978661888

  副组长:张德芳 2189225 13807879256

  2、抢险救护组:负责组织公司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抢险人员,开展初步抢险、救护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卫生部门抢救伤员,紧急调用所需物资、场所等。具体实施工作由资产运营部负责。

  组 长:朱  海  2189252  13517889292

  副组长:古小宁 2189260 13978831100

  3、物资供应:根据事故类别,协调公司与上级有关部门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膳食,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实施工作由财务部、研究中心负责。

  组 长:王丽萍  2189060  13707711488

  副组长:蒋雪莹 2189228 13397710333

  4、善后处理组: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公司与上级相关部门,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具体实施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审计监察部负责。

  组 长:苏 炜  2189235  13978883355

  副组长:杨能宏  2189256  13307818707

  5、工程施工和危房处置组:对在建工程隐患和危房进行处置。如发生在建工程和危房安全突发事故,立即赶赴现场收集相关数据信息情况,为处置事故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协助市建委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置。

  组 长:蔡海潮(兼)2189276 13977185533

  副组长:覃青英   2189238 13217801823

  五、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

  1、若发生突发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要启动应急预案;

  2、若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或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本预案立即启动。

  3、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

  六、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

  (一)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要立即到达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安全管理部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二)若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者重大事件,各单位、部门在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报告可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突发事故要按规定写出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部门、岗位;

  2、事故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七、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应立即安排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同时提供必要的救援物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八、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市应急联动公安、消防、急救:110、119、120

  市政府值班电话: 5535868  5533393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5530735,传真:5530735。

  武鸣县安监局: 6239708   横县安监局: 7227742

  宾阳县安监局: 8222166   上林县安监局: 5222977

  马山县安监局: 682214l   隆安县安监局: 6522136

  兴宁区安监局: 2439923   江南区安监局: 4827880

  西乡塘区安监局:3102216   邕宁区安监局: 4712287

  良庆区安监局: 4507281   高新区安监局: 5816611

  经开区安监局: 4517415 

  东盟经济园区安监局:6301333

  青秀区安监局: 5566121(上班时间) 5566102(下班时间)

  九、有关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专人负责,并明确职责,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要根据本方案,认真制定本部门、单位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报公司安委会备案。

  (三)要根据条件和环境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内容。

  (四)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强预案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预防突发安全事故的意识,督促引导广大员工、租户和顾客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在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对于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及影响进一步扩大的,应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部门领导责任;触犯法律、法规,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应急救援人员应按制定的预案经常进行培训和必要的演练,使其了解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救护规程注意事项,熟悉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常见故障的处理和维护保养的要求,掌握救援行动的技能、方法等。

  十、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