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由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活动有关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特大交通事故四种:
1、轻微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不足1千元的事故。
2、一般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1千元以上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6万以上的事故。
5、发生的交通事故,分道路交通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两种类型,处理的原则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由企业安监部门、车管部门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发生厂内交通事故,由企业安监部门或项目部负责人授权委托的安监部门主持调查处理。为了提高公司交通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加强对交通事故的危机管理,做好交通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正确处理,力争把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交通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吴华丽
副组长:汪海波
成 员:王国明、徐庆兰、王福辉、许靖榕、陈惠香、陈惠佳
二、交通事故处理权限及途径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立即报警(122),通知交警到事故现场勘察,及时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接受交警处理。司机于24小时内上报车管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车管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立即上报公司安监部门和公司交通事故领导小组负责人。
1、轻微的厂内交通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发生后,司机立即上报车管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由项目部经理组织调查处理。调查组由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安监部门、车管部门、安全员等组成。
2、一般厂内交通事故(含人员受伤的)发生后,就近人员(司机)应立即上报公司安监部门和公司交通事故领导小组负责人,由项目部经理会同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调查处理。调查组由项目站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安监部门、车管部门、安全员等组成。
3、重大厂内交通事故发生后,就近人员(司机)应立即上报车管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负责人,车管部门负责人和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上报公司安监部门和公司交通事故领导小组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同时上报当地公安、检察、工会等部门。公司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报省公司。由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检察、工会等部门会同省公司安监和基建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处理。本公司应参加调查组的部门和人员有: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施工副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安保部、人资部、工会办、监审部、车管部门;项目部的经理、总工、工程部门、安监部门。
三、重大交通事故预案的经过:
X年X月X日下午X时X分左右,工地项目部的一辆大型货车在厂内行车转弯过程中,因转弯半径过大,车速太快,车辆翻到路边的沟中,造成车上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和财产损失5万元的重大交通事故。
四、预案事故的调查处理:
1、事故发生后,就近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并迅速报告项目经理或安监人员。
2、项目经理接到现场施工人员事故报告后,迅速组织安监人员、医护人员和调派现场救护车赶到事故现场,同时迅速将事故大概情况上报公司经理或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公司安保部、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局及省公司安监部。
3、医护人员了解伤者的伤情,并就地进行简单处理后,立即用救护车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
4、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接事故报告后,立即会同安保部、工程部、人资部等部门的有关人员,以最快速度赶往事故现场。
5、事故发生后,立即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相、录像、绘制草图、收集资料。
6、紧急抢险伤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变动现场,必须经事故调查组织或安监部门同意,并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保存必要的痕迹、物证。
7、事故发生后,安监部门应立即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离开事故现场前分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并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安监部门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8、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安监部门及时将有关材料移交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情况查阅有关记录文件,及时整理出说明事故情况的图表和分析事故所必需的各种资料和数据。
9、调查事故情况
(1)、应查明受伤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单位、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等。
(2)、应查明事故发生工作内容,开始时间、许可情况、作业程序、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救护情况。
(3)、应查明受伤人员和相关人员在事故发生前的技术水平、安全教育记录、健康状况,过去的事故记录,违章违纪情况等。
(4)、应查明事故场所周围的环境情况。
(5)查明设备情况(包括供货厂家、合同、设备造价、损坏程度、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等)。
(6)查明车辆情况(包括供货厂家、合同、造价、性能、大小修记录,损坏程度、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等)。
10、了解现场规程制度是否健全,规程制度本身及其执行中暴露的问题,了解企业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技术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事故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时,应了解相关合同或协议。
11、分析事故原因责任
(1)、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并明确事故发生、扩大的直接原因。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委托专业技术部门进行相关计算、试验、分析。
(2)、事故调查组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分析是否有人员违章、过失、失职、违反劳动纪律,安全措施是否得当,事故处理是否正确等,
(3)、根据事故调查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事故扩大的责任者。
12、提出防范措施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发生、扩大的原因和责任分析,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扩大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13、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
事故调查在事故责任确定后,要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经济处罚由安保部进行处理,行政处罚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处理,由监察部督促检查。
五、事故调查报告书
1、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后,庆报送组织事故调查的单位。经事故调查的组织单位同意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2、事故调查结案后,安保部应将有关资料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根据情况应包括:
(1)伤亡事故登记表、设备和车辆损坏报告;
(2)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处理报告及批复文件;
(3)现场调查笔录、资料、照片、录相带等;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的检查材料;
(10)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成立调查组的有关文件;
(11)事故调查组的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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