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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3年注安考试6.14~6.19日报名

2013-05-10   来源:江西人事考试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赣人社字〔2013〕17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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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项

  (一)有关考试大纲、指定用书征订、发行及考前培训、注册建档登记等事宜请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联系电话:0791-85257107(江西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3、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4月24日

  附件1 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6月14日9:00
-6月19日17:00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注册
6月17日-20日
(正常上班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6月21日17:00 考生进行网上缴费
9月2日9:00—
9月6日17:00
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7月25日前 上报试卷预定单
考试时间 9月7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8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9月13日前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报送考场信息
11月8日前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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