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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与中暑

2009-06-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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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温作业是指在高气温,或高温高湿,或强热辐射条件下进行的作业;在我国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中,是指作业人员处在具有生产性热源的工作场所,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标准的气温时,该作业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高温作业的三种类型

 

◆高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中暑

  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病,是中枢神经调节失常的结果。当外界温度过高(大多数超过38℃),人体通过辐射和对流散热发生障碍,身体只能靠出汗散热,如果此时汗的蒸发亦受影响,散热有困难,热便在体内积蓄。尤其在劳动时,体内热量增加,热的积蓄更多。当积蓄的热量超过人体所能耐受的限度时,就会发生中暑。

  根据我国《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中暑分为三级:

  先兆中暑:患者在高温环境中劳动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

  轻症中暑:除有先兆中暑的症状外,还出现面色潮红、大量出汗、脉搏快速等表现,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重症中暑:

  热射病: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可高达40℃以上,先出汗、后无汗,并伴有干热和意识障碍、嗜睡、昏迷等中枢系统症状。

  热痉挛:由于大量出汗,体内钠、钾过量丢失所致。主要表现为肌肉痉挛、伴有收缩痛,患者清醒、体温多正常。

  热衰竭:高温作业,体内血液的重新分布,导致脑部供血暂时减少而晕厥。起病急,先有头昏、头痛、心悸、出汗、恶心、呕吐、皮肤湿冷、面色苍白、血压短暂下降,继而晕厥,体温不高或稍高。

  中暑与职业病

  在我国职业病病种目录中,“中暑”是一种法定职业病。患者经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鉴定结果为“中暑”,就能被认定为职业病,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

  预防高温的措施

  ◆提供适当的装备及设施◆

  ☆应有足够清洁的饮用水;

  ☆避免高温工作环境,尽量远离高热源,避开或减少热辐射;

  ☆妥善设计工场,改善温度、湿度、辐射热、风速或气流等,加强通风设备及散热方法。

  ◆安排适当的工作及时间◆

  ☆适当地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及方式,避免员工长时间从事高温作业而发生意外;

  ☆采取人体功效学原则设计工作,减少不必要的体力劳动;

  ☆安排合适的工作时间,尽量设计在早上及近黄昏时才进行体力工作,避免在正午烈日下曝晒;

  ☆利用轮更及分工制,避免高温作业过度疲劳;

  ☆病愈未久的员工尽量避免进行高温工作;

  ☆避免在高温的环境下单独工作;

  ☆为员工提供个人保护装备如冷却衣、反射衣、通风服、水冷服、防晒及防热用品等;

  ☆为员工提供阴凉的休息地方,设置隔热装置,及提供空调设备。

  ◆设立紧急的应变措施◆

  ◇与高温作业员工保持联络;

  ◇留意气象预报发出的酷热天气警告;

  ◇经常留意员工的健康状况,若发觉员工有身体状况欠佳的症状,应立即将有关员工调离高温环境;

  ◇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各种有关的急救设施,经常派员巡察及指导。

  ◆中暑急救知识◆

  ☆将患者置于阴凉处,平卧,松开较紧衣物,用湿毛巾擦身,并用风扇等迅速降低环境温度。喝一些淡盐水;清醒者还可饮用少许人丹、绿豆汤等。昏迷者应急送医院;

  ☆因工作引起的中暑,还应尽快做职业病诊断,认定工伤,享受相关的职业病待遇。

  高温工作劳动者可享受的权益

  凡在高温、高湿、夏季露天行业工作的高温作业劳动者应享受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健康体检。

  特别是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它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将其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用人单位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的保护措施。

  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或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如因高温而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津贴

  广东省在岗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标准的,可由地级市政府在下浮20%的范围内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列支。

  用人单位在其他时间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工作的,除按行业规定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外,也应按照不低于上述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

  职工未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每年6月至10月期间,用人单位应视高温天气情况向职工免费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但不能代替高温津贴。

  为了补偿高温作业人员丧失的水分和盐分,最好供给含盐饮料。一般每天供给3~5升水,20~24克盐(如果三餐中已供给12~15克的盐,则饮料中补充8~10克盐即可)。此外,还可供应盐汽水、盐茶水、绿豆汤等。饮用时应多次少饮,避免暴饮。同时,为补充高温作业中大量消耗的热量,还应适当供给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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