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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交警开发区大队:规范大货车通行秩序  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011-09-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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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内企业多、工地多,参与运输的大货车多,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参差不齐,造成大货车行车秩序差,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各界意见多,反响大。日照交警开发区大队从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入手,强化路巡路查,狠抓大货车行车秩序管理,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大队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深入相关企业,通过宣传城区大货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争取广大企业、营运车主和驾驶人的支持与配合。积极向管委会汇报,协调大项目办、工商、环保等有关部门,走进各相关企业,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在禁行时段不准大货车出入,自觉配合做好相关通行规定,并禁止车辆严重超载装载货物,从源头上加强了管理。及时向社会广泛公布了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重点对大货车闯禁区、乱停乱放、撒漏载运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由大队及时派员进行查处。

  大队充分依托“一警多能,综合执法”合成化现代警务体系,联合派出所、分局街面巡逻组,加大路面巡逻力度,确保大货车路面管理“无缝隙”。对大货车违法规定闯禁区的,执勤民警必须认真检查大货车超载、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不按规定覆盖等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最高标准,一律从严处罚,坚决做到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切实营造严管氛围。

  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全警“大走访”征求的小区居民、沿线单位和先关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各方利益诉求,先后研究确定了天龙货场运载煤炭大货车管理办法、混凝土专项作业车管理办法、企业运载普通货物大货车管理办法和运载渣土车辆管理办法等城区大货车管理办法,对不应在城区通行的大货车,特别是工程车,一律不予办理通行手续,对必须在城区通行的大货车,上门办理《车辆通行服务卡》,并规定通行路线、时间和速度以及其他应当遵守和规范的事项,并组织中队民警和街面巡逻组民警认真学习和抓好贯彻,确保城区大货车行车秩序管理有制度可遵守,有措施可操作,最大限度的缓解和减小了开发区城区历史遗留问题与城市快速发展之间的矛盾,促进了群众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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