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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类危险化学品爆炸燃烧事故现场处置基本程序

2005-02-16   来源:深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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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防护
  (1)根据爆炸燃烧固体的毒性及划定的危险区域,确定相应的防护等级;
  (2)防护等级划分标准,见表1-1;
  (3)防护标准,见表1-4。
  2.询情
  (1)被困人员情况;
  (2燃烧物质、时间、部位、形式、火势范围;
  (3)周边单位、居民,地形、供电等情况;
  (4)单位的消防组织、水源、设施;
  (5)工艺措施、到场人员处置意见。
  3.侦察
  (1)搜寻被困人员;
  (2)确定燃烧物质、范围、蔓延方向、火势阶段、对邻近的威胁程度;
  (3)确认设施、建(构)筑物险情;
  (4)确认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5)确定攻防路线、阵地;
  (6)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
  4.警戒
  (1)根据询问、侦察情况确定警戒区域;
  (2)将警戒区域划分为重危区、中危区、轻危区和安全区,并设立警戒标志,在安全区视情设立隔离带;
  (3)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
  5.救生
  (1)组成救生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现场;
  (2)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3)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和标识;
  (4)将需要救治人员送交医疗急救部门救治。
  6.控险
  (1)启用单位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固定或半固定灭火设施;
  (2)占领水源,铺设干线,设置阵地,有序展开。
  7.输转
  转移受火势威胁的桶、箱、瓶、袋等。
  8.灭火
  (1)砂土覆盖法:使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石墨等覆盖灭火;
  (2)干粉抑制法:使用车载干粉炮(枪)或干粉灭火器灭火;
  (3)泡沫覆盖法:对不与水反应物品,使用泡沫覆盖灭火;
  (4)用水强攻灭疏结合法:对与水反应物品,如保险粉火灾,一般不能用水直接扑救,但在有限空间内(如货运船),桶装堆垛中因固体泄漏引发火灾,在使用干粉、砂土等灭火难以助效的情况下,可直接出水强攻,边灭火,边冷却,边疏散,加快泄漏物反应,直至火灾熄灭。
  9.救护
  (1)现场救护
  ①迅速将遇险者救离危险区域;
  ②注意呼吸道(戴防毒面具、面罩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和皮肤(穿防护服)的防护;
  ③对昏迷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挤压,采取心肺复苏措施,并输氧;
  ④脱去污染服装;皮肤及眼污染用清水彻底冲洗;对易损伤呼吸道及粘膜的化合物应注意呼吸道是否通畅,防止窒息或阻塞;对消化道服入者应立即催吐。
  (2)对症治疗;
  (3)严重者送医院观察治疗。
  10.洗消
  (1)在危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
  (2)洗消的对象
  ①轻度中毒的人员;
  ②重度中毒人员在送医院治疗之前;
  ③现场医务人员;
  ④消防和其它抢险人员以及群众互救人员;
  ⑤抢救及染毒器具。
  (3)使用相应的洗消药剂;
  (4)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检测,以防造成次生灾害。
  11.清理
  (1)火场残物,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干粉等吸附,收集后作技术处理或视情倒至空旷地方掩埋;
  (2)在污染地面上洒上中和或洗涤剂浸洗,然后用大量直流水清扫现场,特别是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物;
  (3)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
  (4)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12.警示
  (1)进入现场必须正确选择行车路线、停车位置、作战阵地;
  (2)对大量泄漏并与水反应的物品火灾,不得使用水、泡沫扑救;
  (3)对粉末状物品火灾,不得使用直流水冲击灭火;
  (4)注意风向变换,适时调整部署;
  (5)慎重发布灾情和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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