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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急救

2009-12-24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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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车祸中死亡的人里,有一些人本可挽回生命,受伤的人里,有一些本可避免终身截瘫或其他伤残,但未能挽回或避免。究其原因,往往是人们救护不当造成伤员伤情加重,或因不会运用抢救措施,失去抢救时间导致不该发生的悲剧发生,这里就车祸中有关紧急处理救护办法作如下介绍。

  迅速判断有无威胁生命的征兆

  交通事故致伤,一般分为开放性辗扎伤和和钝性挫伤两类。肢体有毁损、破裂、出血等,属于开放性辗扎伤;皮肤无破坏、无出血,但内部有严重挫伤,有的甚至有危险的内出血,这叫内伤。此外,还有两类伤都兼有复杂情况。我们要有效地抢救伤员,首先应该了解伤者有无威胁其生命的征兆存在,然后对症下药进行抢救。

  一是如果伤员已经昏迷不清,对外界刺激反应消失,或瞳孔两侧大小不等,对光反应迟钝或消失,呼吸不规则,脉搏不清,均说明情况严重。对神志昏迷的伤员,应注意呼吸道是否畅通。如果口腔中有呕吐的食物、痰、血块等异物,应予以及时清除,并使伤员的头后仰,以防堵塞呼吸道,造成窒息死亡。

  二是如果伤员的心跳停止,可采用胸外心脏按摩法(即用手掌紧贴左胸部,每分钟60至80次)。如呼吸停止,应立即给予人工呼吸。

  三是如果伤员出现烦躁不安,脉搏变弱而快,呼吸急促等情况,说明伤者已进入休克状态,此时应抓紧时间送医院。

  伤口止血办法和包扎办法

  一是对于出血伤口的伤员要及时给予止血,最好的方法是用绷带加压包扎止血,即用干净的布块覆盖伤口,然后用绷带或皮带加压包扎。应用这种止血方法,可以使肢体的远端仍存在血液循环,有利于肢体的保存,比较安全和方便。如有喷射状大出血,加压包扎无效,可运用止血带,或用止血钳夹住出血处,或给予结扎止血。在使用止血带时,应记录使用止血带的时间,一般上肢不超过一小时,下肢不超过一个半小时;如果时间过久,会造成肢体坏死。若转运伤员时间较长,要定时放松止血带让血液循环恢复;如已停止出血,不应再上止血带,如果仍有出血,可重新上止血带。

  二是由于交通事故一般发生在野外,伤口可能有砂粒沾染,所以现场处理要格外小心,对伤口表面的异物要小心取掉,外露的骨折端不要复位,以免将污染的脏物带入深部。

  搬运护送中应注意的事项

  伤员经初步处理后,要根据情况转运,在护送过程中应注意对骨折伤员要给予肢体固定,目的是减轻疼痛,减少骨折端的活动,以免加重血管、神经组织的损坏;对于有肢体严重畸形、扭转现象的可用手作牵引肢体来矫正畸形,然后固定;对于开放伤口则不应复位;肢体固定用夹板,可就地取材,树枝、木条、硬纸板都可以用来作夹板的代用品。对脊柱骨折伤员,护送时要保持脊柱平直,以免加重脊髓损伤。伤员平卧于木板上,禁止伤员弯腰,用担架时要让伤员伏卧。对伤情严重的伤员,应就近送医院进行抢救,不要舍近求远,一味强调送大医院而延误抢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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