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费名中。
本标准予1962年10月首次发布,第一次修订于1973年9月。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水路、公路和航空储运危险货物的外包装上。
本标准是参照联合国(UN)、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铁路合作组织(ocЖД)和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制订的。
1标志的类别和名称
标志的类别分为下列16种(见表l)其图形须符合图1—18的规定。
点击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