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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考核计分办法(试行)[2008]

2008-07-18   来源:泰政办发〔2008〕36号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
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考核计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全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鲁政办发〔2008〕6号)和《泰安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规定》(泰政发〔2003〕3号)有关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泰安市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考核计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泰安市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考核计分办法(试行)

二OO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