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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做好水政监察工作的几点看法

2013-04-27   作者:袁国强 张远强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内容提要:依法治国战略的提出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逐步完善,普法教育进一步开展,我国公民的整体法律素  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对于我们河务部门如何搞好水政监察工作,切实做到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维护

    内容提要:依法治国战略的提出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逐步完善,普法教育进一步开展,我国公民的整体法律素

  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对于我们河务部门如何搞好水政监察工作,切实做到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维护好防洪工程的完整,确保黄河安全度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水政执法队伍已迫在眉睫。作为一名基层水政工作者下面结合实际工作和当前形式,就怎样搞好水政监察工作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现在我们已跨入了崭新的二十一世纪,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快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观点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随着“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治黄新理念的提出和黄河流域机构水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适应治黄事业发展的政、事、企“三套马车”并驾齐驱,水管单位的政、事、企全分开。水政监察工作的业务也逐步扩展,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如何做好当前水行政工作和适应当前治黄形势的发展和要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新问题。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建立全方位的运行机制

  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定的组织,为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作出的影响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活动。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形势、新问题的不断出现。我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面临着严峻的形势,水利工作正处在新的发展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是加快水利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水利新体制,是推进我国水利事业从传统水利向现代化水利可持续发展转变。随着汪恕诚部长对我国大江大河提出“堤防不决口,河道不断流,污染不超标,河床不提高”四个不的要求和李国英主任关于建设“数字黄河”、“原型黄河”、“模型黄河”三条黄河的提出。在新的治黄新形势下,如何实现汪部长提出的四个不和实现李主任提出建设三条黄河的目标,是今后一个时期所有水利工作者前进方向,也是我们水行政人员工作努力的新方向。因此,我们要及时转变思想观念,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依法治河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加强推进依法行政,我们水行政机关就要加强水行政执法和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我们水行政机关的主要任务就是水行政执法。但是,如果我们水行政执法队伍得不到应有的建设,依法行政就不能很好的推进,水行政执法的力度也很难达到,有时直接影响到队伍的建设和执法的力度。记得有一次办理一个案件,没有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当事人向我们索看有关证件时,只有一位队员带了证件,如果连这位同志也没有带,将是什么情况?这次试点单位水管体制改革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的变化,原来在水政岗位上工作的同志调整到了新的工作岗位上,而新上任的水政人员还没有办理执法证,对一些办案程序还不是太熟,正处在过渡时期。因此,加强水行政执法和水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对于加强和改善水行政执法,保证水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水行政行为,建设高素质的水行政执法队伍,促进廉政建设,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大意义。

  水行政管理就是政府对水事活动实施的行政管理。水行政管理是以水法规为前提,以防治水害,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为宗旨。要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和发展,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水利转变的水法规体系。加强水行政管理的制度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建立起公正、公开、效率的水行政管理工作体系,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黄河工程管理条例》等水法规的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水政执法程序办案。加大对案件的查处力度,不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切实做到“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只有建立全方位的良性运行机制,才能使水政工作有条不紊地沿着规范化建设道路前进。

  二、学用结合开拓进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原有水法规的部分条款已经不适应当前的治黄形势。近年来国家和省政府先后出台和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等水法规。同时,《黄河法》、《黄河水资源管理保护条例》随着形势的改变有望颁布实施。具备完善的法律制度后,我们水行政执法人员要用法律武器武装头脑,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黄河人良好的执法形象。我们应从加强自身建设入手,狠抓水政人员基础法律的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配套法规。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参加水法规知识培训班,逐步完善各种执法规章制度,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几年来的工作感受是我认识到,只有具备完善的法律法规知识,熟练的工作技能,工作起来才能得心应手,如虎添翼。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更应加大水法规的宣传,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是依法治水的基础。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水法规宣传教育及普法教育工作,认真扎实抓好“四五”普法规划教育的落实,加大对干部、职工及沿黄群众的宣传教育。实践证明,普法教育的开展和每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水法规宣传,带来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以前沿黄干部群众因不懂法而犯法,在工程保护区内违章取土、打井、放牧、打场晒粮和违章垦植,在河道行洪区内种植阻水片林等水事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工程管理秩序。查找根源,就是我们对沿黄广大干部群众普法教育宣传不到位,经过这几年普法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不但强化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患意识,增强维护水利工程安全的义务,也是我们的工作由被动变主动。为实现以法制教育促进依法制河、依法行政、依法保障黄河治理开发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加强水政队伍的思想工作建设

  党中央前一阶段在全党范围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在学教活动中我们把“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紧密结合起来。因为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法规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因此,我们水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应该体现广大群众的意志,也就是“三个代表”中“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把“党员先进性”和“三个代表”学教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才能为水行政执法创建一个良好环境。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治黄精神。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水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们的治黄事业全面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