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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水工安全鉴定的特点与对策

2014-04-03   作者:杨泽艳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摘要: 水工安全鉴定是水电工程安全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程设计、咨询、审查、评估等技术活动相比,有其独特特点。介绍了安全鉴定工作的依据、内容和特点,提出在掌握技术标准和技术动态、收集工程资料、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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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或施工自检报告中应充分反映这些内容,形成完整的设计自检报告。第2 阶段主要进行中间检查协调,自检报告初阅时要分析和研究存在问题的论证和处理情况。需充分预见安全鉴定范围内可能遇到的技术问题,查看报告内容是否全面、采用参数是否可靠、计算分析及试验研究是否完备、工程措施是否到位,预防照抄可行性研究报告而没有反映现场实施成果; 预防只有开始和结尾成果而没有中间成果; 预防未如实反映工程缺陷及其处理成果。

  (3)加强对内对外交流与沟通。安鉴报告编制过程中,水工专家对外需充分与工程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磋商和讨论,对内需充分与规划、地质、机电和施工专业进行沟通,及时发现并调整对工程情况不到位、不准确、或不全面的认识,确保安鉴报告准确且全面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4)参与工程现场查勘。现场查勘是获取工程资料、增强对工程的直观认识、了解工程特点等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一般现场活动均安排有现场查勘,至少应做到参加一次现场查勘。尽量深入有地质缺陷、出过质量事故和隐蔽性强的部位进行查勘,编写过程中还可结合需要适时安排补充现场查勘。

  (5)提出必要的补充工作要求。对不符合现行规程规范、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并涉及工程安全的问题,应认真分析其对工程安全的影响程度,并作出评价意见; 对虽符合现行规程规范、设计文件、标准但权威专家认为存在工程安全问题的,也应对其进行分析和作出评价。对于有疑问、研究不到位的重点部位专家组可提出补充勘察、取样、试验和计算分析等要求,为完善安全鉴定报告、提出可靠的安全鉴定结论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6)搞好报告编写中的组织和策划。专业组长最好在安鉴工作大纲的基础上,分解、细化各建筑物的编写提纲,明确篇幅要求,做好编写分工与技术接口,如挡水、泄水和引水发电建筑物的基础处理与渗控工程以及坝身泄水、取水及引水建筑物与大坝等的接口划分。做到“合理分工、全面掌握、过程交流、专业协调、认真校审”。

  (7)加强报告质量控制。第3 阶段,在现场调研、研阅自检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梳理分析问题,与有关参建单位磋商和讨论的基础上,编制、校审和审核安全鉴定报告。安全鉴定专家要用自己的语言叙述工程设计情况并表述安全评价意见,切忌照抄设计自检报告。报告需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特点鲜明; 结构紧凑、层次分明、逻辑清晰;用词准确、篇幅适中、语气恰当”,确保报告质量。加强安全鉴定报告的技术校审和把关,安排好报告初稿的自校、互校、统校和审查工作。专业内避免内容上的重复或遗漏,消除技术性错误和一般性错误; 专业间注意与规划、地质、施工、机电等专业在内容、参数上的协调。

  5 结语

  (1)水电工程安全鉴定是确保水电工程安全的重要工作,是验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提出到实施经历了短暂的历程,在1997 年以后国家有关水电工程验收管理的文件中均明确提出了相关要求。目前,工程安全鉴定有较完备的规程规定,通过10多年的实践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现行《安鉴规定》亟待新一轮修订。

  (2)安全鉴定相关部门站在与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参建各方不同的角度解读工程现状,客观评价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给出安全鉴定结论,提出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的工作,避免了重大工程事故的发生,为水电工程建设及安全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3)安全鉴定结论将经受考验,在评价对象、工作范围、涉及单位、专家队伍、工程时间等方面与勘测设计、技术咨询、工程审查或项目评估不同,有显著的特点。对象主要为已实施的技术方案,除常规设计内容外,还包括施工质量、缺陷处理、监测成果等,涉及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各方。

  (4)安全鉴定专家需在掌握技术标准和了解技术动态、收集工程资料、归纳工程特点和难点、分析设计变更及重视永临结合建筑物、工程质量缺陷处理、监测资料分析等方面采取针对性的技术措施。

  (5)安全鉴定专家团队在队伍搭建、基础工作、交流沟通、组织策划及质量控制等方面也需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

  参考文献:

  [1]SDJ 275—88 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

  [2]DL 5123—2000 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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