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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在安全生产会上的讲话

2008-01-31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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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针对今年1月10日以来,持续大范围雨雪冰冻灾害给煤电油运造成的严重影响,国务院于1月27日召开全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央政治局于29日专题研究关于当前雨雪灾害情况和煤电油运保障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紧急行动起来,千方百计做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坚决打好这场抗灾减灾的硬仗。总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落实,28日上午毅中同志主持召开总局党组扩大会议,29日晚上碰头研究如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措施;今天又召开专题视频会议,进一步部署落实。

    经总局党组同意,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全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要求,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煤炭安全供给,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总理重要讲话精神

    家宝总理在全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当前煤电油运的严峻形势,深入阐述了做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全力做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深刻领会把握、坚决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认识做好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对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的交通运输紧张、能源供应趋紧情况,要引起各部门、各单位的高度重视。煤电油运保障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国计民生,影响和谐稳定;煤矿安全生产更直接影响着煤炭的稳定、可靠、安全供给,做好当前煤矿安全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家宝总理在重要讲话中特别强调,要通过努力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安全生产、确保煤炭供应;并指出务必坚持安全第一,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做好当前煤矿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强化安全监管监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促进煤电油运正常运营。

    (二)进一步认清当前煤矿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冬春之际历来都是煤矿事故高发期,特别当前又逢煤炭产销两旺,一些小煤矿矿主铤而走险,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现象十分突出;有的煤矿不顾安全生产条件,盲目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已引发多起重特大事故。今年1月1日至27日,全国煤矿发生了2起重大事故、死亡33人,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同时,在暴风雨雪等灾害天气频繁的情况下,极易发生安全事故,给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极大的压力。同志们要牢记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越是在困难的情况下,越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务必坚持安全第一,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发生煤矿重特大事故而冲击煤电油运保障工作大局。

    (三)进一步认清当前煤炭供需形势。今年以来煤炭产量继续呈现增长趋势,据调度快报,今年1月1日至27日,全国原煤产量1.62亿吨,同比增加525万吨、增长3.3%,煤炭生产总体平稳。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出现建国以来罕见的持续大范围低温、雨雪和冰冻极端天气,加上正处于冬季用煤高峰和春运期间,一些地区煤电油运趋紧。据气象预报,近期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仍将有雨雪天气,局部可能有暴雪、冰冻天气,正如家宝总理强调指出的,"全国煤电油运紧张的状况还在继续发展,并有可能加剧,最困难的时期尚未度过",对此各部门、各单位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督促各有关煤矿企业特别是国有煤矿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应该发挥的作用;要积极支持煤矿企业,在切实保障安全的基础上,按照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保证基本产量。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地方政府经济运行、交通运输、电力等部门强化宏观调控,合理调配、加强调运,努力缓解区域煤炭供需偏紧问题。

    二、加强监管、严格监察,切实抓好当前煤矿安全工作

    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深入重点地区、重点煤矿企业,加强监管监察,督促指导各地和煤矿企业切实抓好当前煤矿安全工作。

    (一)加强应急措施的制定落实。为应对当前雨雪冰冻灾害,统筹协调各方面工作,遵照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国务院专门成立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昨天(1月29日)晚上已连夜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各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与气象、供电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收集极端天气监测分析、预报预警和灾害影响评估信息;督促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制定落实防范极端天气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预案;指导煤矿企业严密防范应对突然停电对安全生产造成的威胁;严防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伤亡事故,一旦发生停电必须及时撤人。

    (二)加强对正常生产煤矿的安全监管。要督促节日期间坚持正常生产的煤矿,特别是国有煤矿企业,越是在当前困难的情况下,越要保持清醒头脑,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特别要通过加强监管监察执法,坚决防止一些地方和单位以增加煤炭供应为借口,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坚决防止一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盲目组织生产引发事故。同时,要督促煤矿和区队负责人严格执行下井带班、跟班制度,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坚决防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放假、检修方案的编制落实。各地上报的春节期间放假、检修矿井占在籍矿井处数的83.3%、能力的59.4%,与去年春节相比分别减少4.9和1.1个百分点。对此,要督促节日停产检修的煤矿,制定严格的矿井主要生产系统和提升、运输关键环节、大型机电设备检修安全措施,明确检修程序,落实检修项目安全责任制,防止检修过程中发生事故影响矿井按期恢复生产。节日停产放假的煤矿,要保持矿井正常的通风和排水,加强巷道维护以及值班值守等工作,复产前必须制定周密具体的复产验收方案,落实送电、恢复通风和排放瓦斯等措施,严防复产之际发生事故;并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煤矿必须经地方政府主管领导签字同意、下达书面通知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要在严格标准和程序的前提下,加快验收工作进度,做到合格一个、恢复生产一个。

    (四)加强春节前后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区域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一定要高度重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在继续组织开展好节前重点监察和节后专项监察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调整完善监察执法计划,把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电油运正常运营作为当前监察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并积极配合做好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组织的赴重点产煤省(区、市)和煤电油运紧张地区的督查工作。要组织各单位业务骨干,深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监察执法,帮助指导企业排查治理隐患。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及时向所在省级人民政府报告监察执法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工作的建议,同时抄报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五)加强节日值班和值守应急。各级煤矿安全监察、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春节期间煤矿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安全生产调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坚守岗位,全面掌握煤矿生产、停产检修、节日放假、恢复生产等动态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努力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各单位、各部门在着力抓好当前煤矿安全重点工作的同时,要按照总局党组的统一部署,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任务,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巩固和发展整顿关闭工作成果,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努力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一)进一步巩固提高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成果。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协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和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各地已公告关闭的矿井,要按照关闭标准及时关闭到位,并派专人定期巡查,严防死灰复燃。要在已经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抓好整顿关闭工作,通过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进一步关闭淘汰安全不达标、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生产能力。要进一步规范整合技改,纳入整合的矿井要尽快规范进入技改基建程序,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动调整优化结构,促进加快实现煤炭工业规模化、现代化。

    (二)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治理。要积极督促各地区和煤矿企业进一步提高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做到"先抽后采"、"不抽不采",从源头上消除瓦斯隐患;监督煤矿企业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完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规范,强化煤层区域性防突工作;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通风、瓦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矿井通风系统完善可靠;严格落实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的规定,保障系统完善有效。

    (三)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要加大对国有重点煤矿和小煤矿实施加强安全基础管理"两个45条"情况的监督、指导力度,走管理强矿之路;加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组织对原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核定为4万吨/年以上小煤矿的再复核;贯彻落实即将印发的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办法、劳动定员标准制定办法,强化劳动定员、用工管理;加快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试点步伐,不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四)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要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以及总局发布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即将下发的"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督促煤矿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督促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制度,立足于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紧紧盯住重大隐患,在深化整治上下功夫;要加快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治理煤矿瓦斯以及透水、火灾、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有效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

    同志们,煤电油运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关系社会稳定和谐。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全体监察、监管人员,务必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心无旁骛、专心致志抓好当前煤矿安全工作,以安全生产促进煤炭安全供给,为全国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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