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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法遏制车祸

2004-12-21   来源:都市快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昨天江干区一次关于交通事故的会议不同寻常———人们通常认为遏制事故是交警的职责,现在由区政府牵头,各单位、乡镇、街道都要为此负责了。

  车祸已成为各城市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要因素,打造平安杭州,必须遏制车祸高发。

  今年10月18日,杭州市综治委在全市部署开展“创建道路交通安全乡(镇)、街道” 活动,宣布从明年起,“创安”活动要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范围。昨天,江干区正式成立“创安”工作办公室,其他城区也正在开始实施创安各项措施。

  江干交警大队向辖区内各部门、乡(镇)、街道的负责人通报今年事故状况:2003年12月20日—2004年12月17日,江干区共发生交通事故8578起,58人因车祸丧生。江干区的18条主要道路里,死亡事故集中发生在杭海路、新塘路、艮山东路、机场路,彭埠镇、笕桥镇和四季青街道是事故多发区。同时,还分析了肇事车辆、肇事司机、因车祸死亡人群等方面情况。

  江干交警说,由区政府牵头,这么详细地向辖区各个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前所未有。各乡(镇)、街道的负责人不仅要根据事故特点制定工作步骤,还要把事故多发路段、人群等特点向居民宣传,老百姓出门路过危险路段会更小心。

  接下来,杭州各区政府都要和街道、乡镇签订管理责任书,把交通安全包干到各街道、单位、企业,由这些单位自行落实责任,管好自己的人和车。同时,一系列目标和考核方法也随之公布,其中包括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已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辖区道路的标志设置是否完善有效;机动车驾驶员、机动车、交通事故等有无清楚记录等。如辖区里发生一次死亡5人(含)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发生两起3—4人死亡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也就是其他工作做得再好,这一年的创安工作还是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