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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013-01-21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为了提高炼铁厂对各类火灾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快速、有效的抢险、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厂全体干部、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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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高炼铁厂对各类火灾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快速、有效的抢险、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厂全体干部、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 工作原则

  全厂各部门在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集中领导、分级负责、统一指挥、运行高效”的原则。

  火灾事故的应急过程主要以扑救火灾、医疗救治、抢救贵重设备为主要任务。生产、检修、安全生产管理、保卫等部门的人员都是事故应急处理的力量。

  全厂各单位的备品备件、通讯装备、交通工具、移动式起重机械、抢险车辆、维修工器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救护装备、急救药品等均可作为应急的物资装备资源。

  青龙消防队、青龙卫生院等可作为外部应急力量。

  2. 危险源点分析

  2.1. 主电楼电气方面火灾

  2.1.1. 开关室火灾

  2.1.2. 继保室火灾2.1.3. 电缆层火灾

  2.1.4. 主控制室火灾

  2.2. 油液方面火灾

  2.2.1. 各液压站火灾

  2.2.2. 各润滑站火灾,包括主机设备稀油润滑管路与各润滑点

  2.3. 其它方面火灾

  2.3.1. 危险品仓库火灾

  2.3.2. 备品件仓库火灾

  3. 火灾事故等级

  根据发生的位置、已造成的影响以及危害程度,将火灾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Ⅰ级火灾:发生在配电室、油库,或发生爆炸、多人受伤。发生Ⅰ级火灾情形时,启动煤气泄漏(着火)预案。

  Ⅱ级火灾:发生在液压站,或即将、可能发生爆炸,一人或多人非轻微煤气受伤。

  Ⅲ级火灾:发生在休息场所,不会发生爆炸,或有人轻微受伤。

  4. 炼铁厂火灾应急救援队组成成员和职责

  4.1. 火灾救援队组成单位

  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护组,消防组,抢救抢修组,工艺技术组,善后处理组,保卫警戒组。

  4.2. 应急救援队主要职责

  4.2.1. 应急指挥部:

  由厂级领导、各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以及厂调度室成员组成。负责组织制订煤气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接受公司的指令和调动;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评估和修订;负责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收集统计事故现场人数及全厂人数。指挥部地点随总指挥长移动,一般情况下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厂调度室。

  4.2.1.1. 总指挥长:

  负责下达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与关闭指令;根据煤气事故发展态势,下达人员的疏散、撤离和停产命令;确定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对外发布信息(包括通报、外部救援);确保应急救援资源(人力、财力、物力)合理配置;组织协调指挥整个应急救援行动;组织事故后的调查和应急预案评估。第l指挥地点设在厂调度

  室,撤离时第2指挥地点设在指挥车上。

  4.2.1.2. 现场指挥长(副指挥长):

  负责指挥具体救援活动;在确保各类人员无伤亡条件下下达具体紧急救援命令,合理调动各类救援人员;合理调配救援器材。指挥地点设在事发现场。

  4.2.2. 消防组:

  由车间安全员、公司安全环保处人员及青龙消防队人员组成,由事发车间安全员担任组长,主要负责灭火和消除隐患。

  4.2.3. 医疗救护组:

  由青龙卫生院人员及办公室人员组成,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

  4.2.4. 抢救抢修组:

  由设备科及车间现场人员组成,组长由设备科科长担任,负责设备抢修。

  4.2.5. 工艺技术组:

  由技术科、车间工艺组组长、机修组组长组成,组长由技术科科长担任,负责事故发生前后,为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工艺技术指导,对生产线恢复进行技术评估。

  4.2.6. 善后处理组:

  由安全环保处、厂办公室及事故单位人员组成,组长由厂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事故调查和数据保护,以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4.2.7. 保卫警戒组:

  由保卫处人员及事发车间人员组成,由保卫处副处长担任组长,负责划定警戒区及区内人员监护和车辆监护,保证抢救通道畅通和防止外人进入警戒区域和提供后勤保障,并防止不良消息随意传播。

  4.3.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成员和职责

  4.3.1. 炼铁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队组织机构图

  炼铁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队组织机构图

  4.3.2.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队人员名单及应急电话

  组织名称 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人 电话 成员 电话

  总指挥 厂长   

  副总

  指挥 第一副厂长   

  第二副厂长   

  第三副厂长   

  消防组    

  医疗救护组 

  抢救抢修组     

  煤气检测组  

  工艺技术组

  善后处理组

  保卫警戒组

  安全环保处   

  保卫处   

  厂调度室   

  炼铁厂调度室   

  动力厂调度室   

  主电室   

  水泵房   

  青龙消防队   

  青龙卫生院   

  安宁市人民医院   

  安宁市中医院   

  4.3.3. 应急保障及设施

  组织机构名单;值班联系电话;组织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联系电话;煤气生产单位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炼铁厂平面布置图;救援设施配置图(包括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示意图和疏散路线、交通管制示意图;周边区域的单位、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图及有关联系方式,供水、供电单位的联系方式;保障制度;一般常见伤害事故急救程序手册;煤气成分说明;应急救援队组成人员名单;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药品一览表。

  5. 火灾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

  5.1. 报警与接警

  5.1.1. 报警

  最先发现火情的人员在火势较弱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灭火,若预判依靠个人力量无法控制和灭火时,应及时向厂调度室报告,说明事故详细部位和状态。

  5.1.2. 接警

  厂调度室接到火灾报警后,一般应向报警人问清以下情况:

  5.1.2.1. 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

  5.1.2.2. 火势情况;

  5.1.2.3. 燃烧物和大约数量,是否有人被围困;

  5.1.2.4.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应对措施;

  5.1.2.5. 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部门。

  5.1.3. 上报

  厂调度室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经初步判定符合应急预案响应条件,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长(在岗的厂级最高领导)。总指挥长根据火灾事故态势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同时召集应急指挥部成员在1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应急救援任务。各应急救援小组接受总指挥长调动,快速到达事发现场投入应急救援工作。

  5.2. 指挥与控制

  5.2.1. 火灾事故的响应级别为Ⅲ级响应

  5.2.1.1. 不启动本预案,由发生火灾的部门自行进行应急处理;

  5.2.1.2. 消防组进入预备状态,为应急启动做出初步准备,通知厂有关的领导;

  5.2.1.3. 火灾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指挥开展火灾事故应急工作;

  5.2.1.4. 厂调度室与火灾事故单位的应急指挥部门建立通信联系,密切关注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的进展。

  5.2.2. 火灾事故的响应级别为Ⅱ级响应

  5.2.2.1. 火灾事故指挥部迅速成立,厂长任总指挥长(厂长不在现场时,由在场的最高厂级领导出任总指挥长),下令启动本应急预案;

  5.2.2.2.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队人员到位,相关应急部门全面启动;

  5.2.2.3. 应急总指挥长负责做出各项应急决策,确定各项指挥任务的指挥员,负责发布并执行应急决策;

  5.2.2.4. 与火灾事故现场建立通信联系,取得火灾事故应急的指挥权,对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的开展进行全面地指挥;

  5.2.2.5. 根据火灾事故的具体情况,调配火灾事故应急体系中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5.2.2.6. 火势仍然得不到控制,有发展为Ⅰ级火灾趋势时,及时上报公司总调室,请求火灾救援支持。

  5.2.3. 火灾事故的响应级别为Ⅰ级响应。

  5.2.3.1. 火灾事故指挥部迅速成立,厂长任总指挥长(厂长不在现场时,由在场的最高厂级领导出任总指挥长),下令启动本应急预案;

  5.2.3.2. 及时上报公司调度室。

  5.2.3.3. 与公司火灾事故救援队接洽,完成总指挥权交接。

  5.3. 火灾现场控制灭火方案

  5.3.1. 液压站、润滑站火灾现场控制灭火方案

  5.3.1.1. 最先发现火情人员在火势较弱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灭火,若预判依靠个人力量无法控制和灭火时,应及时向厂调度室报告,说明事故详细部位和状态。

  5.3.1.2. 发现火情人员迅速上报厂调度室后,应通知生产线停止有关设备后,再把液压站、润滑站停油泵、停电。

  5.3.1.3. 着火现场人员应控制空气流动速度、控制火势:把站内排气扇、门窗关掉形成窒息灭火的条件。

  5.3.1.4. 应用沙石、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禁止用水。

  5.3.1.5. 如果指挥人员准确判断站内火势短时间无法结束灭火,在控制火势同时应组织人员把油箱内油液转移,防油箱温度过高爆炸造成更大的损失。

  5.3.1.6. 如果火势无法控制,油箱温度过高,箱内存油又无法转移,指挥员应及时对救火人员采取防护措施或下达全体救护人员撤离危险现场的命令。

  5.3.2. 主电楼火灾现场控制处置方案

  5.3.2.1. 最先发现火情人员在火势较弱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灭火,若预判依靠个人力量无法控制和灭火时,应及时向厂调度室报告,说明事故详细部位和状态。

  5.3.2.2. 发现火情人员报告厂调度室后,应通知生产线有关重要设施进行停车或采取安全措施后,再停电进行灭火控制。

  5.3.2.3. 着火现场人员应控制空气流动速度、控制火势,把配电室内空调、门窗关闭、并关掉配电柜风扇形成窒息灭火的条件。

  5.3.2.4. 应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但两种不能交替使用。禁止用水灭火。

  5.3.2.5. 如果指挥人员准确判断室内火势短时间无法控制,应采取隔离控制火势蔓延。

  5.3.3. 火灾现场烟气中毒、窒息处置方案

  5.3.3.1. 将窒息者迅速及时地救出火灾区域,抬到距离着火区域40m以外空气新鲜的安全地方。

  5.3.3.2. 窒息者无呼吸无心跳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强制复苏心肺功能,有呼吸有心跳轻微中毒者,可直接送往附近医院、卫生所急救。

  5.3.3.3. 医疗救护组医务人员到达救护现场前抢救不能停。

  5.3.4. 火场救人

  5.3.4.1. 疏散人员。在疏散时,使受困人员有秩序地撤离火场。

  5.3.4.2. 寻找人员的方法和地点:

  A. 进入室内主动呼喊,观察动静,注意倾听辨别哪里有呼救声、喘息声和呻吟声,要注意搜寻出口(如门窗、走廊等处);

  B. 在车间、实验室寻人时,注意机器和设备附近。

  5.3.4.3.救人的方法:

  A. 对于神志清醒,但在烟雾中辩不清方向或找不到出口的人员,可指明通道,让其自行脱险,也可直接带领他们撤出;

  B. 当救人通道被切断时,应借助消防梯、安全绳等设施将人救出;

  C. 遇有烟火将人员围困在建筑物内时,应借用消防水枪开辟出救人的通道并做好掩护;抢救人员也可以用浸湿的衣服、被褥等将被救者和自己的外露部位遮盖起来,防止被火焰灼伤。

  6. 火灾应急救援人员培训与演习

  6.1. 应急人员培训及员工教育

  每年由炼铁厂安全环保科负责对生产、检修、安全管理等应急人员进行四次火灾预防和扑救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包括:如何报火警、如何使用灭火器、火场逃生、烧伤烫伤处理、外伤止血包扎等。

  每年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了解事故现场救护的方法,了解各种警报的含义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增强全厂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车间必须随时随地进行相关安全教育。

  6.2. 火灾应急救援预案演习

  本预案每年由炼铁厂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二次全面演练,每季度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演练结束后,需要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修订完善。

  6.3. 应急人员安全

  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危险性比较大,必需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防止被火烧伤,被燃烧物所产生的气体导致中毒、窒息,保证应急人员免受火灾事故的伤害。电气设备上灭火时还应防止触电。

  7. 警戒与治安

  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在火灾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现场通道封闭,维护火灾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火灾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交通的畅通。

  8. 人群疏散与安置

  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中,应对疏散的紧急情况和决策、预防性疏散准备、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规定和准备,应考虑疏散人群的人数、所需要的时间及可利用的时间、环境变化等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安置等工作。

  9. 现场恢复

应急抢险单位在火灾事故抢险工作结束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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