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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起重伤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011-06-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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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的

  为提高****发电有限公司对各类机械起重伤害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快速、有效的抢险、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机械起重伤害事故造成的伤残、伤亡、损失和影响,保障全厂员工的人身和国家设备财产安全,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发生的机械起重伤害应急救援响应事故。

  本预案为****发电有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专项应急预案。在****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以下简称《综合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综合预案》使用。

  3 规范性文件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002—200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6441—86

  电力行业紧急救护技术规范  DL/T692-200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热力机械部分

  ****发电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预案    Q/CD 205015 -2008

  4 机械起重伤害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的生命,减轻痛苦,进行临时受伤部位处置,及时联系医护人员进行专业护理。根据需要迅速与医院联系救治。

  5 组织机构及职责

  5.1组织机构

  本预案的组织机构,应急抢险救援行动机构设置同《综合预案》规定。

  5.2职责

  通用职责见《专项预案》。下述应对机械起重伤害应急的专项职责:

  5.2.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责成公司有关部门和职能部门平时做好以下专项工作:

  5.2.1.1负责编制和修改本应急预案;

  5.2.1.2负责员工机械起重伤害救护技能和常识,加强个人安全防护的培训以及宣传教育工作;

  5.2.1.3编制本预案的演练计划方案;

  5.2.1.4组织做好演练工作的评价总结工作,在必要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5.2.1.5 在日常工作中规范作业,加强危险源预控、识别和措施的执行。

  5.2.1.6 完善在重要区域、重大消缺项目的方案制定和落实。

  5.2.2 应急领导小组机械起重伤害应急职责

  5.2.2.1负责机械起重伤害发现场的应急指挥工作,向上级报告情况,听取指示并贯彻执行;

  5.2.2.2负责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发布启动预案命令和取消(终止)预案命令,负责抢(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

  5.2.2.3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工作,当组长不在时,副组长行使组长的职权。

  5.2.3 机械起重伤害场地指挥职责

  接报警后运行当值值长或机械起重伤害事故场地职务最高者担任现场临时指挥;在应急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后,移交指挥权;汇报现场和基本救治情况,提供伤害救援建议,执行总指挥应急措施命令,协调应急救援相关现场工作。应急总指挥应急职责和程序按《综合预案》规定执行。

  5.2.4抢(营)救应急小组职责:

  5.2.4.1第一时间抢(营)救应急小组按规定的准备和时间到达机械起重伤害现场;

  5.2.4.2向救援现场指挥员报到,利用专用医护设备和器械持续开展有效施救,做好转移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向指挥部反馈信息。

  5.2.4.3抢(营)救应急小组组长迅速作出救援方案向现场总指挥汇报,得到批准向抢救人员布置应急任务。

  5.2.4.4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调查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协助排查事故原因,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5.2.5其他应急专业组职责

  接到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机械起重伤害警报后,赴现场履行《综合预案》各应急专业组职责。

  5.2.6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责任区域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救援,及时向当值值长和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发生的机械起重伤害事件,服从应急指挥部的指挥调度。

  5.2.7员工职责

  公司所有员工都有尊重生命,抢救伤员,救死扶伤的责任和义务。

  6  预防与预警

  6.1  机械、起重伤害的预防

  6.1.1在施工作业中的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条款规定。

  6.1.2机械加工工作中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加工设备的性能和正确的操作方法,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1.3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已变形、破损、有缺陷等不完整的工具不准使用。

  6.1.4大锤和手锤的锤头必须完整,且表面光滑微凸,不得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情形。大锤及手锤的手柄必须装设牢固,并将头部用楔栓固定。

  6.1.5不准戴手套或单手抡大锤,抡大锤时周围不准有人靠近。狭窄区域使用大锤应注意周围环境,避免反击力伤人

  6.1.6用凿子凿坚硬物体时(如各种金属、水泥等),必须配戴防护眼镜,必要时装设临时安全围栏,以防碎片打伤人。凿子被锤部分有伤痕不平整、沾有油污等不准使用。

  6.1.7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工具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用。

  6.1.8使用钻床时,应将工件设置牢固后,方可开始工作。清除钻孔内金属碎屑时,应先停止钻头的转动。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使用钻床时不准戴手套。  

  6.1.9使用射钉枪、压接枪等爆发性工具时,除严格遵守说明书的规定外,还应遵守防爆的有关规定。

  6.1.10使用锯床时,被加工的工件必须夹牢,长的工件两头应垫牢,并防止工件锯断时伤人。

  6.1.11砂轮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它不良情况。砂轮机必须装有钢板制成的防护罩。禁止使用无防护罩的砂轮机。

  6.1.12使用砂轮机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不准用砂轮侧面研磨。

  6.1.13使用切割机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切割片的侧面,切割片应缓慢的切割被加工物体,不准用力过猛过快切割。

  6.1.14各种加工机械附近要设有明确的操作注意事项。

  6.1.15在清理金属碎屑时,必须等转动设备停转才可清理。不准用手直接清理,要用专用工具。

  6.1.16在设备检修和正常维护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6.1.16.1为了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和工作许可制度,因为在工作票的栏目里,对于每项的要求都比较严谨,从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到工作负责人的确定,开工时间到结束时间的计划安排,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应俱全,为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奠定可靠的基础。如不执行工作票制度,就不可能有完善的安全措施,所检修的设备与运行设备无法隔断,人员与设备的安全无法保障,事故随时都有发生的可能。

  6.1.16.2作业前应认真进行作业风险预控分析,工作负责人根据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作业环境、人员状况等仔细分析可能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危险因素,认真填写作业风险分析表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6.1.17在燃料运输量设备系统上进行检修和维护作业时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6.1.17.1在进行斗轮堆取料机和推煤机的检修过程中,应做好防止机器突然启动的安全措施,切断相关设备和电源,并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告牌。防止起重作业更换液压马达时,斗轮悬架必须用钢丝绳和支架牢牢地固定在有可靠拉力的锚连接的钢件上,严格检查工器具、必须保证完好,起吊时检修人员必须听从起重指挥。严禁站在吊车起吊臂和重物下方,物放平稳,防止落物伤人。悬臂前端安装可靠支撑,斗轮机体必须放在平稳的支撑上,防止倾斜伤人,由于斗轮机庞大,将斗轮机悬臂平放在煤堆上,工作人员应穿合适的工作服、工作鞋,系好安全带,在传递钢丝绳时,应设专人指挥,并做好高处作业防坠落措施,工作区下面禁止站人、悬臂在下限位时、滚筒上至少有5圈钢丝绳,上限位时滚筒上至少有3圈钢丝绳,空跑道位置,钢丝绳固定点牢固可靠,否则将会伤害工作人员和损坏设备。在推土机消缺过程中,上下要小心,抓牢把手时方可上下以防滑跌伤人。对煤堆上形成的陡坡、悬崖在未消除前,推煤机不得靠近。

  6.1.17.2在检查和清理输煤设备时,应防止人身触及皮带或其他转动部位。禁止在皮带上行走和传递工具。拆卸逆止器时,应注意皮带上是否有余煤,防止发生倒转,必要时应卡住皮带。在斜坡皮带更换托辊时,应注意防止托辊掉落,顺势滚下伤人。搬运十字滑块、逆止器等重物时,应防止突然掉落砸脚或挤手等

  6.1.17.3定期对翻车机迁车台、空车调车机牵引钢丝绳进行检查,加涂润滑脂。

  6.1.17.4工器具,如:手拉葫芦、电动葫芦、千斤顶、钢丝绳、梯子、手提式电动工具、安全带等应进行定期检验测试,符合质量标准方可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准使用。额定超重大于或者1t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电动葫芦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使用。

  6.2本节的预警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发布程序内容同《综合预案》。

  7  信息报告程序

  本节的报警及方式、通讯联络要求、报警形式和内容、求援通道和要求同《综合预案》。

  8  应急处置

  8.1  响应分级和响应程序

  同《综合预案》阐述。

  8.2危险源分析

  8.2.1在机组大小修,设备改造,日常生产运行维护等工作时,均有可能在工作过程、作业现场或生产区域意外受到机械、起重伤害。

  8.2.2操作及作业过程中,由于安全生产管理中出现的漏洞,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流于形式,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习惯性违章、劳动保护设施不完善、设备设施故障等原因,可能造成伤害或造成对他人的伤害,威胁人身安全。

  8.2.3机械起重伤害的常见表现:

  机械伤害又称机械性损伤或机械性创伤。机械性伤害是机械操作或加工过程中,各种以机械力的方式直接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在生产过程中机械性伤害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机械伤害包括以下内容:

  8.2.3.1机器工具伤害(辗压、碰撞、切割、戳伤等)。

  8.2.3.2起重伤害(包括行车设备、电梯设备、叉车、提升机、电动葫芦运行过程中所造成的伤害)。

  8.2.3.3车辆伤害(包括挤、压、撞、倾翻等)。

  8.2.3.4物体打击伤害(包括落物、锤击、碎裂、砸伤、崩块等)。

  8.2.3.5刺割伤害(机器工具、尖刀物划破、扎破、刀切等)。

  8.2.3.6倒塌伤害(堆置物、建筑物倒塌、高空坠落等)。

  8.2.4机械起重伤害的主要症状:

  机械性伤害常常是意外的、突出性的,可对人体造成各种不同程度的伤害,甚至生命安全。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8.2.4.1伤口,局部组织的完整性被破坏,包括局部组织器官的毁损脱离。

  8.2.4.2出血,包括内出血、外出血。

  8.2.4.3骨折,包括脱骱、其中有闭合性和开放性。

  8.2.4.4休克,由于失血或疼痛等原因造成。

  8.2.4.5心跳,呼吸停止,由于严重损伤引起,如不及时抢救则可能造成死亡。

  8.2.4.6其它严重的损害,如内脏破裂、气胸、脑及脊髓损伤等。

  8.3应急处置措施

  8.3.1本公司在处理突发机械起重伤害事件时,执行《电力行业紧急救护技术规范》 DL/T692-2008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人员抢救处置。

  8.3.2机械起重伤害事件发生后,事发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当班值长,应急领导小组和四大应急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奔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协调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现场安全隔离、维护秩序、疏散人员、保障道路畅通和现场保护,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和调查等工作。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8.3.3抢救重点应放在颅脑损伤、骨折和大量出血等紧急处理。

  发生机械伤害时,首先应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关停机械等)。迅速抢救受伤者,及时拨打求救电话。

  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部位、伤害性质等情况,防止伤情恶化。如伤员意识不清、瞳孔扩大无反应、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现场就地抢救,用心肺复苏法支持呼吸和循环,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至临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8.3.4对伤员的现场抢救包括:

  8.3.4.1对心跳呼吸停止者,现场施行心肺复苏。

  8.3.4.2对失去知觉者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分泌物、呕吐物,随后将伤员置于侧卧位以防止窒息。

  8.3.4.3对出血多的伤口应加压包扎,有搏动性或喷涌状动脉出血不止时,暂时可用指压法止血:或在出血肢体伤口的近端扎止血带,上止血带者应有标记,注明时间,并且每20分钟左右放松一次,以防肢体的缺血坏死。

  8.3.4.4对有骨折伤害应就地取材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再损伤。

  8.3.4.5对有开放性颅脑或开放性腹部伤,脑组织或腹腔内脏脱出者,不应将污染的组织塞入,可用干净碗形物覆盖,然后包扎;避免进食、饮水或用止痛剂。

  8.3.4.6当有异物等物刺入体腔或肢体,不宜拔出,可以切断刺入物的体外过长部分(近体表的保留一段)。有时戳入的物体正好刺破血管,暂时尚起填塞止血作用,一旦现场拔除,会招致大出血而不及抢救。

  8.3.4.7若有胸壁浮动,应立即用衣物,棉垫等充填后适当加压包扎,以限制浮动,无法充填包扎时,使伤员卧向浮动壁,也可起到限制反常呼吸的效果。

  8.3.4.8若有开放性胸部伤,立即取半卧位,对胸壁伤口应行严密封闭包扎。使开放性气胸改变成闭合性气胸。张力性气胸者,有条件时可行穿刺排气或上胸部置引流管。

  8.3.4.9如果发生断手、断指等严重情况时,对伤者伤口要进行包扎止血、止痛、进行半握拳状的功能固定。对断手、断指应用消毒或清洁敷料包好,将包好的断手、断指放在无泄漏的塑料袋内,扎紧好袋口,在袋周围放上冰块或用冰棍代替,速将伤者送医院进行抢救。

  注意:忌将断手、断指浸入酒精等消毒液中,以防细胞变质。

  9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9.1、化学解毒药品(运行和化学值班室准备)

  针对公司化学使用药品的名称,配备相对应解毒药品。

  解毒药品与适用中毒症状

解毒药品名称

中毒症状

盐酸纳洛酮注射液

解乙醇及药物急性中毒

硫酸阿托品注射液

中毒抢救配套用药

高锰酸钾片

中毒抢救配套用药

0.5%碳酸氢钠溶液清洗

减轻皮肤强酸灼伤

1%醋酸溶液清洗

减轻皮肤强碱灼伤

可的松软膏

减轻皮肤强酸灼伤

2%稀硼酸溶液清洗

减轻眼睛强碱灼伤

氢化可的松眼药水

减轻眼睛酸灼伤

  9.2应急设备与工具

  9.2.1公司各区域平面图;

  9.2.2各专业设备房间通道与消防通道图;

  9.2.3各专业设备房间设计防火等级数据表;

  9.2.4消防水栓、各类便携式灭火器等位置与数量图: 

  9.2.5应急电力设备:(配置在各自现场,值长随时调动)

  备用小型发电机、推土机、叉车、车式起重机、吊车等

  9.2.6应急消防设备:

  太平斧、防火型套装工具(铜质)、备品钥匙、高温毯、强力移动式照明灯、强力充电式电筒等

  9.2.7个人防护设备:

  正压式呼吸器、高统雨靴、雨衣雨裤、各类防护服、长筒高温靴、各类手套(绝缘、高温、防冻、防雨、防酸碱)、绝缘垫、绝缘棒、绝缘靴、高压验电笔、高压验电器、携带式接地线、高性能耐寒大衣、各类防护眼睛、各类帽子(高温、高寒、防水)、面罩、3M防尘口罩、防尘风镜、防耳聋(耳塞、护耳套)

  9.2.7.1接触粉尘作业的工作场所需穿載防尘防护用品:防尘口罩、防尘眼镜、防尘帽、防尘服等。

  9.2.7.2接触有毒物质作业的工作场所必须穿戴防毒用品;防毒口罩、防毒面具等。

  9.2.7.3有物体打击危险的工作场所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护鞋。

  9.2.7.4层高1.5m以上作业的场所必须系安全带。

  9.2.7.5从事可能造成对眼睛伤害的作业,必须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具。

  9.2.7.6从事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夹卷伤害,必须穿戴全身工作服,上缸作业和容器作业,必须穿戴全身无钮扣连体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女工必须戴防护帽,不能戴防护手套,不能佩戴悬露的饰物。

  9.2.7.7噪声超过国家标准的工作场所必须戴防噪声耳塞或耳罩。

  9.2.7.8从事接触酸碱的作业,必须穿戴防酸碱工作服。

  9.2.7.9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使用救生用具。

  9.2.7.10易燃易爆场所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

  9.2.7.11从事电气作业应穿绝缘防护用品,从事高压带电作业应穿屏蔽服。

  9.2.7.12高温、高寒作业时,必须穿戴防高温辐射及防寒护品。

  9.2.8医务室医疗应急支持设备:

  担架、夹板、、瓶装氧气、急救箱等

  简易急救箱配置的物品

  《电力行业紧急救护技术规范》(DL/T692-2008)规定

序号

物品名称

数量

1

吸收性明胶海绵

10

2

消毒敷料

30

3

弹性护创膏

2

4

医用橡皮膏

1

5

平纹弹力绷带

2

6

医用纱布绷带

1

7

圆筒弹力绷带

4

8

承插式夹板

4

9

颈托(颈椎固定器)

1

10

三角巾

4

11

医用棉签

3

12

碘伏消毒剂

1

13

钝头镊子

1

14

剪刀

1

15

手电筒

1

16

安全别针

12

17

止血带

1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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