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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1.6”水害事故

2010-10-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2005年1月6日17时

  二、事故地点:-210m水平八采区81301切眼

  三、事故类别:水害事故

  四、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五、伤亡情况:死亡1人

  六、事故经过:2005年1月6日中班,某矿技术科技术员刘某现场跟班落实81301上山切眼贯通41303运输巷的边探边掘措施,按照先探后掘的探水原则及其探水规定,探了3个孔,其中面向工作面左侧的2个探孔煤粉干燥,右侧一个探孔湿润潮湿。在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不超限后,安排正常掘进放炮。

  放炮后,在未对迎头水情进行分析的情况下安排出煤,17时左右,迎头煤壁出现渗水,刘某用锨铲渗水点出现浊水,迎头的右侧被老空水冲开一宽0.9m、高1.5m的豁口(豁口内老巷为冒顶区),在场的三位职工安全撤入躲避硐内,刘某被水冲到最下部溜头处,经抢救无效死亡。

  七、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技术科技术员刘某在81301切眼贯通盯班,有突水预兆时,未及时撤离工作地点,违章作业,被突然溃出的老巷积水将其冲倒、掩没,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技术管理不到位,编制的《81301切眼透老巷边探边掘安全技术措施》违反安全规程的规定,未规定使用正规探水钻机进行探放水。

  2、规程、措施的审查把关不严格,不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的施工方法没有及时纠正。

  3、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现场使用3米的探水钎子替代3.6米的探水钎子,致使探放水深度不符合措施要求。

  4、安全管理不到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现场得不到落实。

  5、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的安全意识差、技术素质差,按章操作和自保互保能力不强。

  八、防范措施

  1、深刻接受事故教训,加大矿井水害的隐患排查力度,举一反三,超前防范各类事故患。

  2、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3、加强技术管理,完善落实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确保现场安全生产。

  4、强化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按章操作的实际技能,搞好自保互保和联保。

  九、接受教训

  结合我矿的实际,应接受以下教训:

  1、揭露老巷、老空、采空区、含水层、断层和陷落柱等构造带时,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2、增强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重视程度,发现异常时要及时撤人处理。

  3、井下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学习《二0一0年度新驿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熟悉井下避灾路线,在发生灾变时能够安全及时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