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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故“捂”成大事故

2009-12-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企业在日常生产中,难免会发生一些诸如小火灾、设备损坏、操作失误、人身受伤等轻微事故,因损失不大,影响较小,个别单位的负责人会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置方式,隐瞒事故真相,不向上级汇报,不采取必要的处理手段,担心受到上级批评、责任追究以及经济处罚,影响单位荣誉和利益。职工形象地将这种现象称为“捂事故”。

    事故无论大小,其处置的原则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要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这样才会起到防范事故再次发生的作用。

    海恩法则告诉我们,每一起重大的安全事故背后都有29个事故征兆。而每个征兆背后,又有300个事故苗头。每个苗头背后还有1000个事故隐患。“捂”起来的隐患一旦变成大事故,只会造成更大损失。

    因此,小事故要当大事故对待,才能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