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 株洲红旗路待拆高架桥坍塌事故的伤痛尚未远去,“黑色日期”再次降临:6月5日,成都9路公交车发生自燃,20多个鲜活的生命在熊熊大火中瞬间消逝;重庆市武隆县铁矿乡鸡尾山山体垮塌,7人遇难,65人生还希望渺茫……回顾国家安监总局网站5月份公布的全国安全生产情况,全国共发生重大、特大事故8起,死亡111人,较大以上事故环比上升,且发生了今年以来第2起特别重大事故,安全生产的形势十分严峻。目前,正值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在“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之下,却为何仍事故连连,旧伤未愈再添新伤呢?
当安全警钟再次重重敲响时,我们不妨来点“盲人提灯”的精神。记得“盲人提灯”的寓言故事说的是,有一个盲人,晚上出门总要提着一个明亮的灯笼。旁人看到了,很是奇怪,于是就问他:“你又看不见,为什么还总要提着个灯笼走路呢?”盲人认真地回答说:“我提着灯笼当然不是为自己照亮道路,而是为了给别人照亮,让他们能看见我。这样,既帮助了走路的人,又保护了我自己。”
盲人之聪让人顿悟。朴实无华却又寓意深刻的一句“既帮助了走路的人,又保护了我自己”,不免让我们想起再熟悉不过的“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这条“三不伤害”的安全生产准则。在众多的事故面前,首先致命的就是缺乏高度的自我防护意识。作为普通公民,我们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深深根植于脑际,才能真正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作为电力生产员工,我们更需要在作业过程中做到自己不违章,而且还应及时提醒、制止他人违章,真正做到“三不伤害”,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唤醒人们的生命意识,保障企业的长治久安。
盲人之聪也在拷问着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安全、稳妥的盲残通道,盲人就好比多了一双明亮的眼睛;完善可行、长效的安全生产机制,员工的人身安全才能得以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稳定局面才能得以持续。众所皆知,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最基本的权利。在电力工业多年来长足发展的进程中,虽然积累了很多宝贵的安全管理经验,值得后辈发扬和借鉴,但许多管理机制更有待于我们去进一步完善和创新。要想把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真正严肃起来、落实下去,不再让落实难变成“老大难”,真正根除羁绊安全生产健康发展这一痼疾,还有待于在执行上狠下功夫。只有三级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真正到位做实,“安全生产月”的脚步才不会停留在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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